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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上产后抑郁症,丈夫却起诉离婚,还要女儿的抚养权,法院:不予准许

移动版    时间:2021-08-27 02:00



  妻子患上产后抑郁,丈夫却要求起诉离婚,还要女儿的抚养权。近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民事判决书,不予准许该丈夫的离婚起诉。
  河南省渑池县,一男子聂某1与女子段某于2012年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举办结婚仪式,并到渑池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013年1月29日生育女儿聂某2。
  2021年2月22日,该男子聂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他称2013年8月起被告外出打工,仅春节期间回家几日,平时近无音信。女儿一直随自己生活。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矛盾频发,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无法修复,故请求离婚。
  段某辩护人则表示不同意离婚,被告段某生孩子以后就患上了产后抑郁症,原告应给被告看病,而不是起诉离婚。
  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被告段某生产后精神异常,被诊断为产后抑郁症,2018年4月9日又被诊断为分裂情感性精神病。近年来,被告段某也一直在娘家居住生活。
  渑池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后相识、结婚并生育一女,已建立起一定的夫妻感情。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现被告身患产后抑郁症和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原告起诉离婚,本院不予准许。经调解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不准原告聂某1与被告段某离婚。
  武汉晨报实习记者 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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