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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万泉水郡买房受骗情况反映

移动版    时间:2015-03-18 09:19

本人毛咏梅于2010年1月17日到位于琼海万泉河路的“万泉水郡”楼盘售楼处购房。看中了该楼盘二期的7号楼1604房。据售楼员所说和售楼处的沙盘显示, 7号楼是18层的建筑,在16楼的位置退台,1604房是在7栋的东南角, 所以1604房就有个在阳台处延伸出去的近20平方米的露台。虽然房子是贵了些但是看在这个露台的份,当时就决定买下。在交款的时候,开发商要求付全款共计843998元。

当时现场的情况是该小区二期的楼还没开始建, 后来得知当时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属于违法售房。

全款交了8个月后,到了2010年10月(后来得知二期的预售证是在2010年的8月 才取得。), 开发商寄来了销售合同要求签好寄回。在合同上附件一的户型放大图上同样也标注的当初售楼员所描述的大阳台, 于是我签了合同, 并寄回给了开发商。

直到2011年的11月7日, 我去到琼海查看时, 才发现我的阳台其实比普通的(1-16层垂直方向的)阳台还要小, 更不用说大露台了, 根本没有了影子;并且本来1604房不是顶楼,是从上面数的第二层, 现在16层变成了顶层。倒是15层(我的楼下)那套有个跟我合同附图一样的露台。

附图是购房合同附件一的户型放大图。在阳台的虚线之外的部分现在根本不存在。

小区里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1栋的一楼靠篮球场的位置的多户业主。开发商为了把难卖的一楼顺利卖出,以欺骗的方式在合同上约定赠送花园, 结果到了收房的时候花园也没有, 也不给这些业主有任何解释和赔偿。

我多次跟售楼人员, 售楼经理反映情况, 要求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 开发商都不予答复。就在昨天(2011年12月24日)我还打电话给了该楼盘负责销售的副总陈总希望能协商, 对方很不耐烦地说:“你去法院告去。”说完立即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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