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海口”歌曲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我爱海口”歌曲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的宣传作用,提高海口文化软实力和传播力,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定于2013年4月1日起,面向全国发起以“我爱海口”为主题的歌曲征集及评选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歌曲征集评选活动,旨在大力宣传海口的城市形象,打造海口城市音乐名片,让“美丽海口、幸福海口”的热带滨海都市形象更加深入人心,激发催生出一批具有本土音乐元素的歌唱海口的优秀歌曲作品,让美丽的海口乘着歌声的翅膀唱响中国,唱响世界。
二、活动概要
“我爱海口”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将围绕主题,采取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与定点约稿创作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创作一批特色鲜明的主题歌曲。经过初评和复评评出30首入围作品,以海口广播电视台及省内相关网络媒体为平台开设特别专栏节目对30首入围歌曲进行展播和推广,再从30首入围作品中评选出11首作品亮相颁奖晚会,在晚会上评出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及三等奖六名。
三、活动安排
活动名称:“我爱海口”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活动主题:我爱海口
活动时间:2013年4月1日---2013年11月30日
活动内容:面向全国征集以“我爱海口”为主题的原创歌曲。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中共海口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海口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海南省音乐家协会
五、活动设计
(一)歌曲征集阶段
1、征集时间
2013年4月1日---2013年7月30日
2、征集对象
全国词、曲作者,专业和业余作者均可参加。
3、作品要求
(1)反映海口优美的自然风光、丰富的民俗文化、悠久的人文历史以及海口在改革开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取得的成就等相关题材的歌曲作品。
(2)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新颖、易于传唱,贴近生活、贴近人心、贴近时代。
(3)在以往创作比赛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4)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4、参考资料
为保证歌词能准确生动地反映海口特点,将在活动官网上发布海口的自然风貌、历史文化、民俗特色、建设成就等相关资料。
5、作品报送
(1)报送方式:作者需自行从本次活动官方网站----南海网 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后,连同作品曲谱一式五份(需提供录音小样),寄到海口广播电视台“我爱海口”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该渠道报送作品将单独进行一轮初评,之后与委约作品一起参加复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以寄发日期为准)。
(2)每位作者限五首作品参评(无论词曲)。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包括曲谱、音响资料等)拥有非商业性的出版、发行、播出、演出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3)报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中沙路15号海口广播电视台“我爱海口”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570216,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898-66801339。
6、评选方式
(1)自由报送作品经初评,择优入围复评。
(2)委约作品直接参加复评。
(二)歌曲评选阶段
评选时间:2013年8月1日—2013年10月15日
1、初评、复评
以专业知识为评选奠定基础,运用专业的标准为评选进行把关。
(1)评选时间: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20日。
(2)评委构成:邀请省内外音乐界知名人士共同组成。
(3)评选标准:结合活动主题,以专业标准评选出旋律优美、展示海口魅力的歌曲。
(4)入围曲数:30首。
(5)评选细则另行制定。
2、展播及公众投票
以海口广播电视台及省内相关网络媒体为平台开设《我爱海口》特别专栏节目,对30首入围歌曲进行展播和推广,发动公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1)时间:2013年8月25日—2013年9月30日。
(2)投票方式:公众通过短信投票、网上投票两种方式选出自己喜爱的歌曲。
(3)步骤:
·活动官网、微博:制作活动官网(南海网)和开设活动专属微博(新浪微博),将30首入选原创词曲作者的照片、简历、作品介绍及入选作品音频等相关资料刊登在活动官网和微博上,供公众点击收听和投票。
·广播特别节目:通过海口广播电视台FM95.4海口交通旅游广播开设“我爱海口”特别专栏(方案另附),将30首入围作品小样进行展播。
·短信平台:广播特别节目中开通短信互动平台,公众可将自己的想法和投票结果发送至组委会。
3、综合评选
时间:2013年10月1日—2013年10月15日
评选内容:
·统计网络、信息平台投票数。
·邀请知名词曲作家、音乐评论家、歌唱家组成终审评委,综合大众评选投票票数情况和专家意见,最终评选出11首歌曲进入颁奖晚会。
(三)“我爱海口”歌曲征集评选活动颁奖晚会
时间:2013年11月底
晚会将邀请国内、省内知名歌唱家对入选的11首作品进行演绎,由专家评委打分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邀请省市领导为获奖作品颁奖。
六、奖项设计
(一)“我爱海口”歌曲
1、特等奖一名,奖金20万元,词曲按4:6分配。
2、一等奖一名,奖金10万元,词曲按4:6分配。
3、二等奖三名,奖金各5万元,词曲按4:6分配。
4、三等奖六名,奖金各2万元,词曲按4:6分配。
5、30首入围作品除等次奖之外的作品获优秀奖,频发证书。
(为了确保征集歌曲质量,所设各等奖项可空缺,解释权归主办方)
(二)公众参与奖
1、大奖一名,奖金10000元。
2、幸运奖五名,奖金各3000元。
3、参与奖十名,奖金各500元。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中共海口市委外宣办
海口广播电视台
海南省音乐家协会
2013年4月1日
附:“我爱海口”歌曲征集评选活动作品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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