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误将产权过户给私人 海口今年将收回天后宫
海口700岁天后宫年内要“归公”
商报讯(记者王辉)海口天后宫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可至今一直被出租作为商铺和仓库。商报记者昨日从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今年年内海口市将依法收回天后宫产权,并把这项工作列入今年的机关效能建设考核。
背景天后宫沦为货仓
位于中山路87号的海口天后宫,建于元代,距今有700多年的历史,是中华妈祖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底,海口市商贸企业改制,中山路 87号前面333平方米的铺面被当作直管公房抵扣职工安置费的一部分,作价92余万元出售给原中山华侨商场的31名职工。然而由于有关部门工作严重疏忽,把中山路87号后面的天后宫一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致使省级文物单位天后宫被出租作为商铺和仓库使用,文物破坏严重。
询问人大代表约见四部门“头头”
天后宫姓“私”后,沦为店铺货仓也就不难理解了。然而,天后宫周边的市民不答应,他们四处奔走,多方呼吁要求有关部门收回并保护天后宫。
根据233名市民的反映,今年3月31日至4月8日,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中山路天后宫文物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依据《监督法》,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支持人大代表开展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对天后宫的保护问题进行询问。
今年4月22日,海口市5位人大代表约见商务、文体、文物、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就天后宫的保护问题进行询问。
在约见会上,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锦全表示,天后宫一定会收回,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彻底解决。
监督把回收工作列入效能考核
在10月25日海口市人大召开的督办工作会议上,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毓芬指出,目前天后宫产权更正工作的进展比较缓慢,与代表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她要求各部门确保在年底前使这一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陈毓芬说,从现在开始实行每月一报制度,由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要加大督办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抓落实工作,并把这项工作列入今年的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要继续加强督办,直到天后宫产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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