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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三位一体”模式初探

移动版    时间:2015-03-18 17:03

  海南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

  “三位一体”模式初探

  □詹贤武

  文化生态保护区、黎族苗族民俗文化村和民宿业,构成了海南民族地区发展旅游业的“三位一体”模式,即保护—开发—效益的模式。

  充分利用海南民族地区的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当地的旅游业,让少数民族地区百万群众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直接得到实惠,这是我们当前不能回避的大课题。发展海南民族地区旅游业,要抓住三个关键词:文化生态保护区、民俗文化村和民宿业。设立五指山黎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文化生态系统由自然环境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构成,是文化与自然环境、生产和生活方式、经济形式、语言环境、社会组织、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构成的相互作用的完整体系。五指山地区有着独特的地貌、水文、气候、生物等自然资源,同时在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方面也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点的精神文化,形成了独特的环五指山地区的黎族苗族文化生态系统。

  海南民族文化折射出海南少数民族的生存智慧和文化理念,有着独特的民族性、地域性、不可复制性、不可再生性、不可替代性等特点。从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价值的角度来看,海南民族旅游文化资源具有表演性、体验性、展览性、开发性等开发价值,是我们建设国际旅游岛异常珍贵的旅游开发资源。不可忽视的是,在全球化经济浪潮的冲击下,海南民族文化已出现了嬗变、萎缩甚至走向消亡的迹象。抢救和保护海南民族文化,已历史性地摆在我们的面前。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之处,就是要对海南民族文化进行静态和活态的保护,在五指山这个特定的区域和环境中,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营造一个自然与社会和谐共处的文化生态系统,使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与经济环境紧密结合,让海南少数民族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遗产在人们的生活和生产中相互依存,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好海南少数民族创造的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

  2007年6月起,文化部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民族文化保护》中提出的“确定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一目标,已同意建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8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几年的探索和实践证明,划定特别的文化生态保护区,把民族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的区域及环境中,使之成为“活文化”,是一种保护文化生态行之有效的方式。五指山地区是黎族和苗族人民的主要聚居地,自然生态环境独特,民族文化资源丰厚,是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理想区域。文化生态保护区应以五指山为中心,范围包括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全境,以及陵水、三亚、乐东、东方、昌江的部分地区。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进程的加快,设立国家级的五指山黎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时机、条件都非常成熟。只有为海南民族文化提供生存和保护的自然空间,才能为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提供深厚强劲的文化资源优势。开发黎族苗族民俗文化村

  民俗文化村是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民俗文化村落进行合理开发所形成的,集保护、修复、传承、展示、体验、科研、开发、经营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旅游景区。民族文化村最早在瑞典出现,国外称为露天博物馆。民俗文化村可分异地集锦型和实地展示型两种,这里专指的是后者。国内最早建成的实地展示型民族文化村是贵州省关岭县的滑石哨布依民族保护村和凯里市的麻塘-家寨,1996年后民族文化村在许多地区迅速发展起来,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亮点。

  海南民族地区开发和建设的民俗文化村应是黎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重要构成部分,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把海南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与独特的社会环境和谐结合起来,将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置于特定的区域中进行静态和活态的保护,并对海南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合理、科学的开发,把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独特的旅游文化资源,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高度结合,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谋求利益。在试点和推行过程中,我们应避免采取遍地开花、一哄而上的做法。开发的对象应该是自然生态环境整体保存较好、民族传统文化保存完整、建筑物具有代表性、民族文化典型丰富的民族村寨。

  海南民族地区的传统村落蕴含着人与自然和睦相处的古老哲理,流淌着黎族、苗族人民创造和传承下来的文化血脉。千百年来,我们的少数民族守着贫困的日子,在船形屋下编织着美丽的黎锦和苗绣,在悠悠的鼻箫曲中唱起动人的恋歌,在狂欢的打柴舞中展示丰收后的喜悦,在阵阵叮咚木声中讲述远古的神话传说,在激越的鼓声中跳起欢快的舞蹈。物质上的匮乏和精神上的富有,一直是海南民族地区无法调和的矛盾。开发民俗文化村的根本目的,就是扳平两者之间的不平衡状态,把民族文化资源变成黄金美钞,让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民俗文化村的建设离不开经营理念、资金投入、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等,完全靠当地村委会自行解决是不可能的。民族地区经商意识比较淡薄,经济基础非常薄弱,因此观念上的转变和政策、资金上的扶持尤其重要。民俗文化村的经营理念应以自主经营管理、自己筹措资金、自负效益盈亏的“三自”为主,各级政府应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倾斜,在企业管理和人员培训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和扶持民宿业的发展

  民宿是游客在旅游目的地投宿当地农家中的一种住宿形式,是指农民利用闲置的住宅房间,结合当地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以家庭副业为主要的经营模式,为旅客提供田野生活的住宿场所。

  民宿与饭店旅馆、农家乐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民宿没有高级奢华的宾馆设施,但能让游客零距离体验到当地的乡土气息,感受到民宿主人热情的服务。农家乐只提供旅游观光和农家餐饮,并不提供住宿服务,属于旅游业的初级产品。游客的需求目前出现了多样化的态势,在回归自然中找寻田野牧歌式的精神家园成为时兴的潮流,因此在欧洲以及日本、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蓬勃发展起来。民宿还可以在旅游旺季时分流客源,舒缓宾馆饭店的紧张。民宿产业的产生改变了传统的旅游型态,是发展旅游业不可忽视的重要补充。目前,海南的旅游业发展出现了南热北冷、东快西慢、中部停滞的格局。少数民族聚居的中部地区交通不便、接待能力差等因素,丰富而极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不能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因此,在黎族苗族地区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发黎族苗族民俗文化村的前提之下,各级政府应鼓励和扶持当地发展民宿业,让这种特色的旅游经济不断推动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根据海南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等特点,我们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民宿类型:

  ——独立民居型。海南民族地区最有特色的建筑形式是船形屋、茅草屋,以及黎族少女的“隆闺”。许多村寨的青年男女外出打工,出现了人少房多的现象。农家只需要投入少额的资金,对这些空置的房子进行改水、改厕,添置一些生活设施,就是很好的民宿。资金可由农家自筹,也可通过政府的小额贷款获得。

  ——集合住宅型。民族地区进行民房改造之后,遗弃下大量的成片茅草屋,甚至是整个村落。这些传统的民族村落具有独特的建筑文化特色,是人对自然界的一种适应,是发展民宿业最好的基础。可用独立民房型的改造模式,以家庭为单位对原来的民居进行改造。也可以把整个村落纳入民俗文化村的建设当中,由村委会统一进行改造。鼓励旅游开发公司以农户的宅基地和民房折价入股、公司出资的联营方式进行改造。

  ——聚落别墅型。为充分利用民俗文化村的文化资源,吸收黎族和苗族的传统建筑风格,在民族地区村落附近建造聚落型的别墅。不过这种别墅造价昂贵,一般由公司出资兴建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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