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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推进依法治市 力争五年时间实现精细立法

移动版    时间:2015-03-18 17:04

  南海网海口12月3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29日,海口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通过《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如何依法治市展开讨论。

  《意见》指出,到2020年,海口要实现地方立法精细、法治实施高效、法治监督严密、法治保障有力,党内法规规章得到严格遵行,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依法治市取得显著成效。

  《意见》强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海口市法制局党组书记冯明表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实现良法价值追求的根本保障。当前我市政府立法还存在着对上位法把握不准、立法调研论证不深入、民意吸纳不够、专业意见转化不充分和制定程序执行不严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立法工作的整体质量。

  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顺勇对如何严格执法,提出意见。他表示,严格执法必须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首先要从严格执法程序开始。要建立健全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要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和“感情冲动性执法”。要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被纳入《意见》中。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剑平认为,要推进公开司法、高效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完善司法活动监督制约机制。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制度。海口市副市长朱永盛认为,应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干部生活工作的重要内容,使领导干部成为法治建设的引领者、传播者、践行者;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将法治观念融入家风家教之中;创新学校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将法治教育融入到学生的日常学习中;将法治精神融入到企业文化、升华企业精神的过程中。

  《意见》指出,要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海口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淡利锋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更加注重宣传法律的实施和培育群众的法治信仰。要从“普及法律条文”向“培育法治精神”转变。只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杜绝法外开恩,才能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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