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
各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
为深入推行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直销面,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市政府网站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6月1日。
通讯地址:琼海市兴海北路1号市政府大楼法制办公室
邮编:571400
电子邮箱:qhfzb@qionghai.gov.cn
琼海市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五月一日
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好《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琼府〔2008〕84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对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与支持;制定和完善农村卫生人才政策,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卫生人才管理机制;坚持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并重的原则,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农村适宜卫生人才,建设一支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市卫生院临床医疗技术人员都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都具备初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在卫生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全部清离卫生技术岗位。到2012年,一般卫生院至少配备4名执业医师,中心卫生院至少配备8名执业医师,全市6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备助理医师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卫生院院长具备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卫生院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制度健全,农村卫生队伍的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 制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卫生局、人事劳动保障局要对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掌握现况,剖析存在问题。结合当前农村卫生工作形势要求,制定我市农村卫生人才建设的五年规划,明确每一年度及五年后的卫生人才建设工作目标,有计划地采取培训班、临床进修、学历教育、远程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适宜技术推广、引进学科带头人等多种形式,不断优化我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二) 加大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编委办、卫生局等部门要依据省制定的农村卫生院编制标准,组织对卫生院进行重新定编定岗并试行三年一调的动态管理,规范卫生院编制管理和人员准入管理,解决我市卫生人员编制管理滞后的问题。从2009年起,卫生院新聘任的临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要以实施市、镇、村卫生管理一体化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为契机,实行卫生院全员聘任制,逐步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完善以医疗质量、服务水平为核心的分配制度。对在卫生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要制定计划逐步分流。严禁非医疗技术人员、非专业人员进入医疗机构。
(三) 制定并落实好吸引卫生人才到农村工作的优惠政策。卫生院每吸收一名本科医学专业毕业生,市财政每年给予相应的补助,保障其培养期的基本生活待遇。切实落实好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工资待遇、晋升职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农村卫生人员的子女就业,吸引高学历、高职称的卫生人才到基层卫生院工作。
(四) 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工资待遇。自2009年1月起,全市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基本医疗服务人员的人员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50%统一提高到60%,2010年争取统一提高到70%;今年上半年,全市镇卫生院编制内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含卫生院院长)人员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制度;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村委会“卫生员”制度,做到“一村一室一员”,对承担预防保健任务的村医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300元补助,合理解决村医报酬,落实村医公共卫生劳务补助政策。
(五) 开展卫生院医务人员“安居工程”建设。自2009年开始,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每年建设一批卫生院职工周转住房。今年下半年,争取筹集资金500万元解决中原、长坡、阳江、大路、石壁、塔洋、博鳌、潭门、龙江和万泉等10家建制镇卫生院职工住房建设。通过今后3至5年的努力,建设卫生院职工住房(含周转房)300套以上,基本解决医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
(六)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在2010年前完成改造与新建50间村卫生室,基本实现“村村有卫生室”的目标;在2012年前,对原有不符合标准的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实现“村村都有合格卫生室”的目标。
(七) 进一步加强卫生院院长的任用、管理和培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卫生院院长选拔、聘用和管理工作,在全市或更大范围内招聘作风好、懂技术、善管理的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人才担任卫生院院长。有计划对卫生院院长进行医院管理知识培训,每年度至少安排一期医院管理培训班。对卫生院院长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度考核不达标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及时调整,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当交流,保持卫生院院长队伍的工作活力和积极性。
(八) 落实好市级医院支援卫生院工作。市级医疗机构要对卫生院给予技术指导、技术帮扶,每年组织医务人员下乡不少于4次。严格执行城市卫生人员在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之前必须到农村服务一年的制度。今后,对不愿下到卫生院服务或服务不满一年的,不准报考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弄虚作假晋升的职称一律取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人员在报考中级及以上职称前,提早一年将名单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到卫生院服务。
(九) 加强农村卫生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建立卫生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引导农村卫生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规范服务行为,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有效、便捷的卫生服务。
四、组织经费保障
(一) 加强对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卫生工作的市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委组织部、卫生局、人事劳动保障局、编委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领导,负责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把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我市人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二) 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每年度都要预算安排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专项经费,卫生院也要安排必要的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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