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消息,12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41场)。
会上介绍,12月26日0-24时,陕西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52例。12月9日至12月26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51例。
651例病例中,从性别年龄分布看,男性340例,女性311例,最大年龄90岁,最小年龄6月龄,中位年龄36岁。职业分布看,涵盖家务及待业、商业服务、农民、学生、工人等人群。
“不排除会出现一些点状暴发”
会上介绍,目前,陕西省本土疫情仍处于胶着期,,预计病例数在短时间内仍会处于持续状态,不排除会出现一些点状暴发。对于已经发生的点状暴发,已经快速采取了措施。随着各项封控措施的升级和落实,在广大市民的支持和配合下,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将社会面潜在风险降低。
陕西目前全省管控密接16798人
次密接34291人
会上介绍,陕西加大流调溯源力度,全力管控风险人群。在溯源方面,省疾控中心已完成137例本土病例的全基因测序,均与12月4日巴基斯坦入境航班报告的境外输入病例高度同源。在流调方面,各市,特别是西安市加大“三公融合”力度,一旦报告阳性病例,立即由公安部门牵头,公卫机构配合,工信部门后台支持,利用大数据手段研判行动轨迹,配合传统的面对面流调,快速精准锁定目标人群,加强工作衔接,加快病例流调速度,持续提高流调效率。目前全省管控密接16798人,次密接34291人。
西安:非疫情防控及民生保障车辆不得上路
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12月27日零时起,全市进一步提升防控等级,实行最严格的社会面管控措施。严格遵守防疫法规、严格执行管控措施,是全体市民的义务和责任。为确保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严格按照市疫情指挥部通告要求,除参加核酸采样外,坚持不出户、不聚集。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配合防疫、公安人员,落实入户采样、集中隔离、应急管控、现场管制等措施,如拒不配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二、向流调工作人员隐瞒实情、虚构事实、故意躲藏,拒绝、阻碍调查工作,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扰乱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不按“采样位和等待位保持2米以上距离,排队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相关规定,拒不服从防疫、公安人员现场指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四、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要做到非疫情防控及民生保障车辆不上路。公安和疫情防控部门将对路面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凡拒不执行通告要求,违规上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五、各大专院校、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医疗机构、物流寄递场所等单位,未按通告要求履行主体责任,造成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六、对其他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和命令、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哄抬物价、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在社会面管控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不得采取锁闭单元门等消防通道的简单方式进行管控。
西安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7日
白菜价格涨幅148%?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严肃查处
“白菜价格涨幅达148%、大葱价格涨幅达100%、酒店客房房价上涨100%……”27日凌晨,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就一批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办情况进行通报。
案件一: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胜广烟酒副食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接群众举报,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对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胜广烟酒副食便利店(陕西粮农示范店胜广便利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莲花白、土豆、白菜、大葱等25个菜品23日开始价格上涨。其中涨幅明显的有:莲花白21日进价:1.25元/斤,22日销售价:1.68元/斤,23日销售价:3.28元/斤,涨幅95%;土豆21日进价:1元/斤,22日销售价:1.68元/斤,23日销售价:2.68元/斤,涨幅59%;白菜21日进价1.5元/斤,22日销售价:1.48元/斤,23日销售价:3.68元/斤,涨幅148%;大葱21日进价2.25元/斤,22日销售价:2.99元/斤,23日销售价:5.98元/斤,涨幅100%。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件二:西安市雁塔区保升调料店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雁塔大队执法人员在对翠华路便民市场进行巡查时发现,门头名称为保升调料店(南排八号)店内摆放的“稻花香大米”“五得利小麦粉”“爱菊特一粉”及货架摆放的调料、火锅底料、食用油等预包装食品,均未张贴价格标签进行明码标价。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店涉嫌销售未明码标价商品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三:陕西开元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综合执法支队经开中队在陕西开元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市场内所售蔬菜大部分未明码标价,有明码标价的商户也极不规范,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对其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决定对陕西开元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四:西安高新区阳光港湾酒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接群众举报线索,综合执法支队高新中队执法人员在西安高新区西安阳光港湾酒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在疫情期间,客房房价上涨100%,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店涉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五:西咸新区渭柳佳苑明喆便利店(秦汉新城鼎尚商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根据网民举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渭柳佳苑明喆便利店(秦汉新城鼎尚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蒜薹进货价:6.5元/公斤,销售价:11.5元/公斤,进销差价率为43.48%;莜麦菜进货价:5.5元/公斤,销售价:9.98元/公斤,进销差价率为44.89%;大白菜进货价:2.3元/公斤,销售价:4.98元/公斤,进销差价率为53.82%;白萝卜进货价:1.9元/公斤,销售价:3.5元/公斤,进销差价率为45.71%。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六:西安市临潼区华富精品酒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接群众举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办华富精品酒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酒店将23日每间房价90-150元的房间,在24日突然上涨到426-765元每间,同时客房价格未明码标价。该酒店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店涉嫌哄抬物价和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七:西安市阎良区康杰果蔬店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康杰果蔬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销售场所待售的豆腐、豆芽、螺丝椒、蒜、猪肉以及各种预包装食品,均未明码标价。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店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对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并拨打热线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央视新闻、@陕西发布、中国新闻网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一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