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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洋镇落实美丽琼海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方案(镇(场)公文)海

移动版    时间:2015-03-18 17:57

 

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反映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建设一个整洁、良好、健康的城乡环境,是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基本要求,是“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琼海”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满足人民群众对文明健康环境的要求,决定开展美丽琼海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指导思想

    本着“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宗旨,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整合资源,集中时间,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深化健康环境理念,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镇容村貌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镇管理能力和城镇形象品位显著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公德意识显著提升的“三个提升”。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各类积存垃圾,整修背街小巷,平整乡村道路,疏通排污沟渠、疏通街道小巷环境卫生死角,拆除乱搭乱建,重点拆除乱搭乱建的水果帐篷,同时抓好绿地建设,如文明生态村建设,聚奎塔外部环境建设,达到硬化、净化、绿化、美化。

   (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根据实际需要,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设置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及时添置更换垃圾箱,购买垃圾清扫车等环卫清扫设备,提高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保障城乡生活垃圾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垃圾处理能力满足城乡发展要求。

    (三)加强重点场所和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各村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促进整洁有序。加强学校、车站、中心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镇场与集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等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城乡结合部和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铁路、公路和河流沿线特别是双溪沟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四)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集中、市转运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在全镇范围内推行门前包卫生无杂物、包路面无坑凹、包绿化无枯树的“三包”责任制。建立低额度的垃圾收费服务制度,提高群众的保洁意识;注重形成环境卫生的村规民约,发挥群众的自我保洁能力;制订建筑垃圾处理办法,适应发展新要求;探索建立有偿经营处理垃圾新机制。

    (五)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播和普及环境卫生、家庭卫生、个人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弘扬健康文化,革除陈规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防病能力和健康素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37月):启动宣传阶段。镇委镇政府和村委会根据行动目标要求,制定本镇和村委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做到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20138-9月):实施推进阶段。镇委镇政府和村委会围绕行动计划,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狠抓任务落实,镇历史积存垃圾全部清理转运完毕,卫生死角得以消除。810日、910日为镇整治行动日,各村依据本村实际拟定集中整治行动日,届时镇领导小组开展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201310月):深化提高阶段。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基本建成,“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全面实施。门前卫生“三包”责任制、垃圾收费服务制度、各村要形成环境卫生村规民约、镇综合管理站要制定建筑垃圾处理方法等保洁机制基本建立。

第四阶段(201312月):考核验收阶段。全镇生活垃圾转运处理率达到95%以上。镇领导小组拟定考核细则并对各职能部门和各村整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资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塔洋镇落实美丽琼海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镇委书记符章轩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符策冠任第一副组长,镇委宣传委员张国庆,镇人大副主席符顺旺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主任董杰莹、司法所长姜少柏、规划所长王德军、国土所长王有攀、镇综合管理站站长周济、宣传干事曾祥皇等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符顺旺兼任,负责整洁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和绩效情况。镇领导将指导好各自联系农村的整洁行动。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订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人员,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资金支持。环卫工作相关设施的完善、设备的购置、人员费用以及日常维护经费从镇综合管理站收费项目资金中列支,超出部分由镇财政负担。各项经费列入今后年度预算。其它部分经费可通过有偿服务收费解决。

(三)部门合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四)宣传动员。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进行宣传,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目的、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五)典型引路。充分利用城乡卫生文明创建等各类活动载体,及时树立一批卫生文明村庄等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六)监督检查。要会同镇政府督查室通过现场检查、明察暗访、限期督办等方式,对村委会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跟踪问责,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行动进展和绩效情况,对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进行公开曝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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