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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龄童撞翻热水被烫伤,邻居承担六成责任(琼海要闻)海南省琼

移动版    时间:2015-03-25 17:18

      4岁小孩在玩耍过程中,不慎撞翻邻居手端的一盆热水,小孩被烫伤,双方因医药费等赔偿问题对簿公堂。日前,琼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判令邻居对孩子的受伤承担60%的责任,赔偿孩子各项损失2545元。
  
  小瞿是琼海市一名年仅4岁的小孩,2007年10月28日晚上7时许,小瞿与哥哥在自家门前的过道上玩耍,没有注意到邻居孟某正端着一锅热水经过。小瞿突然正面跑向孟某,导致孟某手中的热水一下子翻洒出来,小瞿和孟某二人均被烫伤。
  
  双方因医疗费用的承担发生争执,小瞿的父母便将邻居孟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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