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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移动版    时间:2022-03-23 07:47

  2018年度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举报投诉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城市城乡建设局(地址:永城市欧亚路中段191号,邮编:476600,电话:0370-5114777,电子邮箱:yongchengjw@163.com)联系。

  一、基本概述

  今年以来,永城市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文件精神,遵循“合法、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城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众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城乡建设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安排及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完善信息公开信息采集分工与培训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网络化建设,正确及时公开单位工作情况,中心要求各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分工,及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经办公室汇总后,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并且把信息上报量和采用量,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继续深化“放管服”制度改革基础上,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市政建设工程许可审批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精简和优化,,全过程进行全方位进行公开,最大程度地实现了透明运行和操作,保障了公众对城建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中心编发的特色刊物《造价信息》公开刊登了各种工程造价信息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城建工作的各项政策文件。三是开通了“0370-5114777”城建工作服务热线电话,全年共收到涉及“供暖、供水、供气、市政建设、房屋质量安全”等事关民生的来电1200余个,进一步加强了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及方式

  向“河南省住建厅网站”、“今日永城报”、“永城网”进行报送,进一步实现政务公开,共报送工作信息30余条,采用率70%,在全市各单位中名次靠前,全文电子化达到100%。

  三、回应解读信息情况

  2018年共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4次。收到民意快线、督查通知、市长热线、政风行风、网络舆情等渠道所反映的各类问题共计243件,其中:反映市政道路排水问题56项、供水问题16项、路灯维修安装问题22项、供暖和供燃问题57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23项、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信访件69件,这些反映的问题在工作人员积极办理下均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及时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达95%以上。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无单位和个人对本中心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情况

  中心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六、行政诉讼情况

  中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七、举报投诉情况

  中心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0件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

  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的情况。

  九、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中心能做到及时、真实、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不强、业务水平不精等。针对以上不足,2019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及时、全面、准确、有效地向公a

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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