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结合“五小场所”(小餐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招待所、小超市、小休闲娱乐场所)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人员流动频繁的实际情况,为切实落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部署要求,长沙市疾控中心温馨提示如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经营场所防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
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均要推行使用“湖南场所码”,务必做到“逢进必扫”。对扫码使用过程中预警提示的红黄码人员按照规定限制入内。
工作人员在为顾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建立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疫情期间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
无接种禁忌症的所有人员均应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及加强针。
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进行核酸检测筛查,如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前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
劝导服务对象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高峰时期采取有效分流措施,避免拥挤、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