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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实用的海南职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相关知识,快收藏!

移动版    时间:2022-04-14 22:41

职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

  医疗费用报销相关知识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也称“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需自己先行支付一部分,再进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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