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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环境整治考核通报:琼海三亚海口被赞 陵水东方挨批

移动版    时间:2015-04-10 17:22

  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2012-2013年度全省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情况

  琼海三亚海口被赞 陵水东方挨批

  本报海口7月21日讯(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程叶华)今天,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公布《2012-2013年度全省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该办于今年3月18日至22日组织相关单位组成4个考核组,对全省2012-2013年度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考核。经过综合评定,琼海排名第一,三亚与海口分别排名二三位。陵水、东方等市县因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效果较差被通报批评。

  成效

  “窗口”部位保洁成效明显

  从考核情况看,各市县对环境整治工作比较重视,全省城市(县城)主城区干净、整洁,特别是机场、车站、景区、主要街道等“窗口”部位的卫生保洁成效明显。

  同时,村镇环境整治按照“示范引路、由点及面”的思路逐步推进,群众投诉的环境卫生问题得到有效办理,大量长年积存垃圾的卫生死角得到清理,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正在逐步建立和落实。

  公厕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通报指出,2010年省委、省政府下达3年公厕建设改造任务1162座,实际完成1231座,建成公厕大都落实了专人管理制度,管养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

  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加大,2012年全省城镇增加绿地917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为34.36%,绿化覆盖率为39.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0.93平方米。

  部分市县创新环卫工作模式

  环境整治中,三亚、琼海、乐东、白沙等市县将环境整治工作与创建卫生城市有机结合起来,整合人力、物力、财力,通过环境整治达到创卫的目标,通过创卫提升城市的品质和知名度。

  此外,部分市县也在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探索城市清扫保洁市场化路子。如三亚市目前50%的城市街道、社区的清扫保洁承包给公司负责。

  琼中则在组织农村环境整治试点的实践中,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发动村民,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由全体村民共同负责解决的制度。

  不足

  环卫管理城乡发展不平衡

  考核中也发现,目前我省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发展不平衡。一些市县没有落实农村环卫作业机构、人员、经费,环境整治工作没有实行全覆盖,致使我省部分农村“垃圾围村”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环境整治工作中乱摆乱卖、乱贴乱画、“泥头车”污染、工地乱象等热点难点问题出现反弹。

  部分市县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强调客观原因,缺乏主动作为。按照《海南省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全省需建生活垃圾转运站124座,目前竣工率仅为15%,严重制约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城区绿化总量不足

  城区绿化总量不足,如临高、澄迈、乐东、文昌、陵水建成区绿地率指标低于30%,与《海南省园林绿化条例》规定建成区绿地率35%以上的要求差距较大。

  公厕布局不合理,相当数量的公厕建在人流相对少的道路上。陵水新村镇镇区一座新建的公厕由于无人管理,设施损坏,导致无法使用。

  “泥头车”污染严重

  环岛高速海口至新坡段,大量运送沙石的车辆没有密闭运输,沙石大量撒落路面,给安全行车带来隐患。另外,施工现场围挡、工程车辆冲洗设施和脚手架外侧安全网的张挂不符合建设工地管理要求现象较为普遍。私宅工地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沿街堆放现象较为普遍。

  评定

  53人获评先进个人

  经过综合评定,琼海、三亚和海口3个市获得综合奖、乐东黎族自治县获得特别进步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6个项目获得范例奖,53人获评全省环境整治工作先进个人。

  与此同时,通报也指出,陵水、东方等市县抓环境整治工作的力度不大,整治效果较差,在城区的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特别是村镇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局部地方(地段)脏乱差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提出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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