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内一名来日旅游公民路过一所小学时,因见穿制服小学生可爱而随手拍照,不料却被老师制止,并以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为由要求删除照片。双方争执不下,老师随即报警,最后在警察协调下,游客删除照片,耐心解释,方才了结。为避免在日旅游、工作、生活期间引起不必要麻烦,在此提醒:
一、不得拍摄他人。日本47个都道府县及一部分市、町、村都制定有“防骚扰行为条例”,骚扰行为主要包括:强行推销、偷窥、偷拍等。所谓偷拍,是指无正当理由,对他人身体全部或某部进行拍照,或将镜头朝向对方,从而使人感到羞耻和不安的行为。因此只要被拍的人感到不安,就可以报警。甚至即使只用相机、手机镜头对着他人,并没有按下快门也可能引起误会。
二、日本很多场所都禁止拍照。日本很多公共场所出于种种考虑,都禁止拍照。如剧场、电影院、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温泉及混浴浴场、部分商店和餐厅等,一般都设有禁止拍摄的标志,如没有或没注意到,最好向导游或工作人员确认可否拍摄,以免引起麻烦。
总之,在日旅游、生活期间,应做到入乡随俗,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切不可随意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