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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吴毅青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移动版    时间:2022-05-05 17:36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5月5日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揭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吴毅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毅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人事调动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毫无纪法底线,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接市政工程、调整土地规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毅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毅青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广东省纪委监委)
  【编辑: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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