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案!罚款2亿元
移动版 时间:2022-05-15 02:11
近日,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违规减持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这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因违规减持被处罚的首个案例。
药明康德13日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告中披露的告知书显示:针对上海瀛翊违规减持行为,证监会拟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并处以2亿元的罚款。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3日就此表示,坚决依法查处违规减持行为,引导股东、董监高规范、理性、有序减持,维护资本市场交易秩序。
该负责人说,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股份,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权益,一直以来是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点。新证券法第36条专门对股份减持行为做出规范,要求不得违反证监会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的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同时还明确了罚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监会信息显示,,2021年5月,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违规减持股份,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证监会拟依照证券法对上海瀛翊做出行政处罚。
(来源:新华社)
【编辑:商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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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13日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告中披露的告知书显示:针对上海瀛翊违规减持行为,证监会拟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并处以2亿元的罚款。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3日就此表示,坚决依法查处违规减持行为,引导股东、董监高规范、理性、有序减持,维护资本市场交易秩序。
该负责人说,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股份,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权益,一直以来是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点。新证券法第36条专门对股份减持行为做出规范,要求不得违反证监会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的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同时还明确了罚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监会信息显示,,2021年5月,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违规减持股份,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证监会拟依照证券法对上海瀛翊做出行政处罚。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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