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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3月CPI同比上涨1.8% 全国排名靠前

移动版    时间:2015-04-19 17:35

[导读]3月吉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下降0.6%,比全国平均降幅多0.1个百分点;但同比上涨1.8%,高于全国平均涨幅0.4个百分点,累计上涨1.4%,高于全国平均涨幅0.2个百分点,三个指标全国排名分别为16、3、11位。

3月吉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下降0.6%,比全国平均降幅多0.1个百分点;但同比上涨1.8%,高于全国平均涨幅0.4个百分点,累计上涨1.4%,高于全国平均涨幅0.2个百分点,三个指标全国排名分别为16、3、11位。

吉林省CPI同比排名靠前的主要原因是居住类上涨2.3%,高于全国平均涨幅1.7个百分点,比黑龙江和辽宁均高1.8个百分点,影响我省CPI同比上涨0.39个百分点。而居住类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部分住房刚需居民持观望态度,推迟购房计划。因此,部分地区租房房源紧张,私房房租价格上涨5.5%。

其次,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教育资源不平衡,导致师资力量较好学校周围的房租价格一直呈上涨态势,自有住房估算租金价格上涨4.9%。

再次,人工费用上涨,部分服务费用价格随之升高,住房物业管理费用和维护修理费价格分别上涨4.0%和6.0%。

最后是由于资源结构调整影响,我省部分城市已经实行阶梯水价,影响我省民用自来水费用上涨20.5%,影响CPI同比上涨0.17个百分点。目前黑龙江和辽宁尚未对水价进行调整,因此,我省居住类价格同比涨幅高于相邻两省。(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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