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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琼海市博鳌综合服务区征地拆迁工作调查

移动版    时间:2015-04-19 17:54

  从2001年成立至今,博鳌亚洲论坛已经走过了10年的风雨历程,成长为全球最主要的经济论坛之一。作为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所在地,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也由此闻名于世,成为海南乃至中国面向世界的又一窗口。10年来,博鳌的夜晚变得更加多姿多彩;博鳌的公园变得更加秀美大气;博鳌的海滩变得更加风景迷人;博鳌的老百姓生活变得更加幸福……日新月异的变化让世人感受到博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如虹气势。  

  这些巨变都凝聚着建设者的心血与汗水。随着博鳌亚洲论坛举办的规格越来越高,影响力越来越大,对于论坛配套设施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已远远满足不了为论坛服务的要求,因此,征地拆迁在所难免。也由此,一个近年来全国普遍性的问题开始困扰博鳌镇政府乃至琼海市政府,那就是由于征地拆迁无法顺利推进成为制约重点项目及时落地的瓶颈。如何平衡利益?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如何在寻求双赢过程中稳步实施成为当地政府的一道难题。 

  今年3月,记者与朋友在博鳌旅游时有当地村民向记者反映,称博鳌镇政府在对该镇博鳌村9个村民小组进行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并向记者提供了一些证明材料。由于当时即将召开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为了不影响论坛的召开,记者没有随即展开工作。 

  5月23日,时隔两个月后,记者再次来到博鳌,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获取土地是否涉嫌“化整为零”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琼海市规划建设局于2009年5月5日发出了一份关于博鳌亚洲论坛综合服务区及配套安置区项目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的公告,征地面积总共为91.7267公顷。正是由于这份公告,拉开了博鳌镇博鳌村委会9个村民小组(分别是后坡、得环、东埇、西埇、排园、博鳌、昌美、古留、东山等9个村民小组)征地拆迁工作的序幕。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征收博鳌村9个村民小组土地的依据是报经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批复的3份文件,这3份文件的批复时间分别是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31日和2009年4月28日,也就是第3份批复文件下发后1个星期,琼海市规划建设局下发了上述公告。由此,村民提出了1个问题,琼海市政府这种获取土地的方式是否违规或涉嫌“化整为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征收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或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须由国务院批准。 

  从公告中可以看出,3份批复文件中涉及征收的土地都是用于博鳌亚洲论坛综合服务区及配套安置区项目建设,而博鳌亚洲论坛综合服务区及配套安置区项目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并没有立项。 

  这一说法得到了琼海市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陈副主任的证实。他告诉记者,实际立项的是2个农用地转用和1个安置留用地块。但陈副主任对“化整为零”这一提法予以了否认。他说,当时报批的3个地块是不同的时间段报批的,报批时的土地用途也各不相同,其中有的是用于综合服务区建设,有的是用于安置地建设,还有的是用于就业留用地建设,因此不存在征收土地“化整为零”的问题。 

  有专家认为,判断1个项目是否是“化整为零”要从5个方面进行衡量:第1个方面是几块土地的项目的临近度,是不是接近的或者是相邻的几块土地,把它整体拼接起来是不是1块整的土地;第2个方面是开发的性质用途,几个小项目是不是一样的或相类似的;第3个方面是这几个小项目之间用地的性质和用途是不是相关联的;第4个方面是开发的时间是不是同一个时段或差不多的时段;第5个方面是开发的主体是否为同一个人或者是相关联的利害关系人。 

  前后两个征收补偿标准惹争议 

  拆迁公告发出1个月后的6月12日,琼海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同意博鳌亚洲论坛综合服务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并制定了相关补偿政策,予以了公示。博鳌镇政府作为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方,与从琼海市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征地拆迁工作组一起开始赴9个村民小组给村民们做工作,动员村民配合征地拆迁。对于征地拆迁,村民都表示予以理解,毕竟综合服务区一旦建成,村民也能受益。对于拆迁标准,村民起初也没有太大异议,但是,在实际核算村民各自的果树株数时,矛盾开始出现了。 

  据征地工作组一位严姓组长称,当时工作组在进村工作中考虑到村民的实际利益,确实是按照实际数量甚至多报数量进行统计,但不少村民在得知将来要根据实际核算株数进行补偿后,突击种树,工作组在核算时发现不少村民的果林里出现大量新栽幼苗,一些村民家不到两亩的地里竟然出现了五六千株槟榔树和橡胶树幼苗,还有个别村民甚至去别的村子买来大树移植到自家地里,对于这类情况,工作组在核算统计过程中一一做了记录,同时告知村民这种做法是违规的,将来也不可能按照这种情况来进行补偿。 

  对于严组长的说法,得到了西埇村和排园村部分村民的证实,他们承认确实有这种情况出现,认为这么做确实不对。但是,村民对于青苗补偿将按照琼海市政府下发的拆迁补偿标准表中的亩合理株数来进行补偿提出了异议。村民莫泽周说,作为普通农民,根本不知道有亩合理株数这一说法,大家祖祖辈辈都是按照林地的实际情况去种植,1亩地比青苗补偿标准表上列的亩合理株数多出好几倍在当地来说,是很正常的事,现在突然要按照拆迁表中的亩合理株数作为补偿标准,他们接受不了,损失太大了。 

  出于这个原因,工作组的工作一度进行不下去。对于为什么后来又同意继续核算,双方的说法各不相同。 

  博鳌镇现任镇长陈传武(音,2009年时任副镇长)告诉记者,当时他负责的是得环村民小组的征地拆迁,工作组做通了所有村民的工作,大家都同意按照市政府出台的补偿标准进行核算、拆迁。 

  而村民们的回答与陈镇长的说法大相径庭。村民们的说法是,当时由于核算工作进行不下去,工作组的同志对他们说,一律按果树的实际数量、大小进行计算。就这样,核算工作才得以完成,最后,每个村民小组组长和现场负责核算的工作组负责人在征地青苗核算表上签了名。 

  记者从村民提供的部分征地青苗核算表看到,核算表上只是对新种幼苗作了标注,但对成长期、近果期、丰果期的数量未做新种或其他标注,种植面积也没有进行测量,从核算表上看不出是否有按照亩合理株数进行核算的标注。 

  此外,记者在琼海市下发的农作物补偿标准表的最后一页看到了这样一条注释:本表所列亩合理株数为参考值,各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种植实际情况规定适当的变化范围。也就是说,补偿标准表上所列的亩合理株数并不具有实际操作性。 

  核算结束后,村民们都觉得政府真是在为他们着想,盼着能早点领到补偿。 

  然而,3个月后的9月25日,琼海市政府下发的又一份文件把村民们的希望粉碎了。根据这份文件,青苗补偿标准将此前下发的补偿标准作了修改,在原来的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超合理株数30%以内的补偿标准,而超出合理株数30%以外的,按苗圃计算。村民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以槟榔树为例,假如某个村民家中一亩地里种了300棵槟榔树,每棵成果期的槟榔树补偿标准为218元,如果按实际种植数计算的话,一亩须补偿6.54万元;而如果按亩合理株数算,则为110棵,每亩补偿为2.398万元,超出30%以内的按120元计算,即3960元,另外,超出亩合理株数30%以上的按苗圃计算,因未见着按苗圃计算的标准,无法列出实际金额。通过计算可以看出,如果按新的补偿标准计算,谁家种的果树越多,谁家就越吃亏! 

  新的补偿标准一出台,9个村里就像炸了锅一般,9个村里充斥着不满、愤怒的情绪。许多村民认为自己被骗了。大家纷纷到镇里讨要说法,但一直没有结果。拆迁工作又一次陷入停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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