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琼海法院中原法庭成功调解11宗劳动合同纠纷案

移动版    时间:2015-04-28 01:26

近日,琼海法院中原法庭成功调解11宗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谅解并及时履行补偿协议,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王某等11名女职工是中原镇当地农民,从2009年起,中原镇某

近日,琼海法院中原法庭成功调解11宗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谅解并及时履行补偿协议,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王某等11名女职工是中原镇当地农民,从2009年起,中原镇某槟榔收购场先后口头聘请她们从事槟榔筛选工作。由于槟榔生意不景气,该收购场在2014年年底辞退了她们。王某等要求该收购场支付一定的劳动补偿金并补缴社保,但被拒绝。王某等人于3月16日向中原法庭起诉。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任立春找到11位原告,向她们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并舒缓她们激愤的情绪。

同时,承办法官到槟榔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时,向业主耐心地宣讲劳动合同法,告知其解除劳动合同后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法官的法律释明,被告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

3月23日下午,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进行调解。原告要求被告向每人补偿6000元并补发未结的末月工资,但被告表示无法接受。于是法官先后以“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向原告和被告讲情、讲理、讲法,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并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每位原告5000元经济补偿金并补发未结的末月工资。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155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