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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泉镇为民利民便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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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泉镇为民利民便民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 2014-09-12 来源: 作者:

万泉镇为民利民便民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村级便民服务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村级便民服务实施直接报送制。根据“三级联动、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分级承办”的原则,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一般受理涉民服务事项,由村代办员受理村民提出的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办理或直接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报送,方便群众办事。

 凡是村民需要办理而村一级难以办理的,由村委具体负责全程代理,直接报送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相应窗口。报送事项主要是计生、劳务、农林、土管规划、合作医疗、民政等。

 采取限时报送和即时报送两种形式。对村民提出的要求,由代办员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对急办件则采取即时报送,随时受理。

 四、工作程序

 1、咨询。对村民咨询的问题,负责人应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回答。咨询问题属于本岗位工作范畴的应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不属于代办事项的,可咨询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关窗口或相关部门后再行告知,或告之其相关单位的联系电话请自行咨询。

 2、受理。对村民提出的要求,由村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按规定登记为民办事全程服务表。

 3、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干部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协办的有关手续。

 4、报送。由村代办员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上报相关审批材料。对于急办件则应采取即时报送、随时受理的原则。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应出具《全程代理事项承办单》,负责全程代理。

 5、回复。根据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承诺期限,由村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领取已办证照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向村民做出回复。

 为确保村便民服务代办点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村应遵循以下各项要求:

 1、村便民服务代办点要做到“四有”,即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台帐。

 2、村级代办员要熟悉代理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所需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

 3、镇政府把建立村便民服务代办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对村级的考核,对村便民服务代办点直接报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对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村便民服务代办点要遵循以下制度:

 (1)定期坐班制度。结合村基本情况,村级代办员在村便民服务代办点(村部)定点受理。坐班时间以外,村级代办员也要随时随地受理和解决村民提出的要求。

 (2)优质服务制度。村级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立即办、承诺办、报送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每月结报制度。由专人负责,按月填写《村便民服务直接报送事项办理情况统计表》,并于每月28日前将上月的统计表报镇便民服务中心备案(注:没有情况每月报空表)。

 (4)监督检查制度。各村要对便民服务直接报送制度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举报电话等在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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