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略阳对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立案侦查
移动版 时间:2022-10-10 15:16
10月10日,陕西省略阳县警方通报:依法对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刑事立案侦查。
10月6日,外省过境略阳县车辆驾驶人员王某红(男,47岁,甘肃籍人)、佘某琼(女,50岁,四川籍人)在行驶途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经查,王某红、佘某琼无视疫情防控预防措施规定,擅自撕毁驾驶室“封条”下车吃饭、购物,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略阳县公安局决定对王某红、佘某琼二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防疫政策要求,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商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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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外省过境略阳县车辆驾驶人员王某红(男,47岁,甘肃籍人)、佘某琼(女,50岁,四川籍人)在行驶途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经查,王某红、佘某琼无视疫情防控预防措施规定,擅自撕毁驾驶室“封条”下车吃饭、购物,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略阳县公安局决定对王某红、佘某琼二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防疫政策要求,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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