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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移动版    时间:2015-05-27 09:06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海南省琼海市日前通过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改革方案》。《方案》确定琼海市农村建设用地流转试点范围为嘉积镇龙寿洋片区、潭门片区、博鳌片区内20个村委会。

  《方案》明确,试点工作力图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市场,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经营,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利用国家给予海南国际旅游岛的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特色旅游项目,逐步改变单一的经济发展模式,带动旅游相关产业发展;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方案》提出,此次试点区域内的镇政府负责加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试点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积极参与工作,协助组织材料上报申请。镇政府与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在有申请意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挑选出权属清楚、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地块进行流转。由琼海市规建局组织编制试点范围内的村镇规划,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途、容积率等指标,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和流转提供依据。

  同时,琼海市要求,市招商局负责招商引资,筛选有实力的企业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开发经营,促进本地特色产业的专业化、集中化、规模化发展。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和市法制办负责组织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制度,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梳理存在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规范集体建设用流转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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