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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共场所AED建设与管理地方标准发布 规定这些场所每300米配一台AED

移动版    时间:2023-03-09 15:29

近日,深圳市急救中心牵头制定的深圳地方标准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DB4403/T318—2023)于3月1日起实施。 

《规范》提出,三类公共场所的AED配置密度要求不同。一类公共场所包括城市主要交通场站、体育健身场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和学校等,每台AED服务辐射半径≤300米,,施救者直线步行3至5分钟可获取;二类公共场所包括公共住宿场所、文化交流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住宅小区等,每台AED服务辐射半径≤600米,施救者直线步行3至10分钟可获取;除列入一类和二类以外的其它公共场所均为三类公共场所,根据需求配置适宜密度的A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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