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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促进共同富裕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 ——访人社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刘从龙

移动版    时间:2023-03-24 15:49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我国农村人口体量大,老年人口数量多。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2020年我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达到了1.21亿,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达到23.81%,比城镇高出7.99个百分点。随着中青年人口向城镇流动、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战略中发挥更为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近日,记者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取得的成就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采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刘从龙。

  刘从龙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推进参保扩面,目前基本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超过10.5亿人;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从十年前的4.8亿人增加到5.5亿人,占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的53%,成为世界上参保人数最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实际领取待遇人数从1.31亿人增加到1.65亿人,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不断优化管理服务,做到了“五个不出村”,从申报、参保、选择缴费档次,到申领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老百姓在村里都能完成。

  特别在脱贫攻坚战中,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政策文件,研发社会保险扶贫信息平台,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精准指导地方做好帮扶贫困人员参保工作。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共为1.19亿人次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29亿元;到2020年底,884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9.99%,其中3014万贫困老人按月领养老金,在消除老年贫困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城乡居民养老金受益人绝大多数是农村老人。在走访调研中,许多基层干部和农民朋友反映,现在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都能按月领到养老金,不只是保障和改善了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还带动了城乡消费,促进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农民群众都说党的惠民政策好,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了,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这些对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来说意义重大。”刘从龙说。

  刘从龙表示,人社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守底线,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养老保险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在促进共同富裕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帮扶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参保服务工作等方式,积极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努力做到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二是持续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在推动各级政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同时,探索集体经济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实现途径,通过提高个人缴费最低档次标准并调整缴费补贴等方式,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长缴多缴,推动各地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效益,增强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能力。

  三是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安全规范管理服务水平。针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点多、面广、服务对象众多、主要管理服务在基层等特点,在推进完善从中央到地方五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服务。特别要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和管理提升工作,加强制防、人防、技防、群防,坚决守住数亿参保人的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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