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费怎么算?海口的亲们快看这里
移动版 时间:2015-05-31 09:02
■初一、初二、初三3天三倍工资 ■大年三十、初四、初五、初六4天双倍工资 ■律师提醒:劳动者遭侵权可举报
“我们单位今年过年期间正常营业,我被安排正常上班,具体的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近日,在海口海甸岛某餐饮店工作的一小伙向本报咨询。记者 刘江浩
记者了解到,根据今年的放假安排,2月18日至2月24日放假调休共7天,但这是否意味着春节7天的加班工资都一样?对此海口一律师指出,大年初一到大年初三这3天属于法定节假日,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取得3倍工资。
而在大年三十也就是除夕夜,以及初四、初五、初六这4天属于调休,因此还是按照周末的加班工资计算,即双倍工资。
该律师提醒,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注意保存证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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