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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新手机是二手货 省消委:支持退一赔三

移动版    时间:2015-06-11 17:45

  3000元买的新“苹果”竟是二手货

  省消费者委员会支持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诉求

  本报海口12月16日讯(记者周月光)一部在国外销售过的苹果手机,里面少6颗螺丝钉,在海南居然当新手机卖。海口市消费者黎先生拿着这部苹果手机,5次找到海口市明珠广场四楼的销售商要求退货,都遭到拒绝。投诉到省12315后,黎先生要求:退一赔三,让售假商家付出违法代价。

  问题频现

  新买的手机原是二手货

  “手机刚买回家就不正常,与别人通话时断断续续,开始我以为是信号不好,曾多次投诉电信公司。”黎先生说,后来发现,同样时间同样地点,别人手机通信都正常,才意识到可能是自己手机有问题;然而,找手机销售商检查,却弄不明白到底哪里有问题。

  黎先生提供的购货单显示:销售商是海口市明珠广场四楼的智汇科技手机专柜,上面盖的章是“海口美兰尚尚数码”,商品是苹果5手机,价格是3000元,购机时间是今年7月7日。

  要求销售商退货退款遭到拒绝的黎先生把手机送到海口市龙昆南路苹果手机售后服务部检测。技术人员输入相关数据后告诉他:这部手机是二手货,在他购买之前就被销售出并被使用过。

  得知3000元买的手机是二手货,黎先生非常气愤,强烈要求销售商退货退款,然而,销售商坚持:手机是新的,质量没问题,不退货。

  黎先生购买的手机究竟有什么问题?12月15日,记者陪同黎先生来到位于国贸路的苹果手机海口客服中心,技术人员在电脑系统里输入一串数字,结果显示:这部手机2013年5月4日在澳大利亚有过整机维修记录。“这是部旧手机。”技术人员以肯定的语气告诉黎先生。

  在黎先生要求下,技术人员用专业工具打开手机:“这里应该有两颗螺丝钉,这里也少一颗螺丝钉……这里不该有塑料膜。”指着手机里部件,技术人员说,这部手机缺少多个零部件,其中仅螺丝钉就少了6颗。

  百般抵赖

  诚信承诺竟是信口胡说

  与黎先生一起,记者来到明珠广场四楼卖给黎先生手机的柜台。记者看到,柜台后墙上有“享利数码4G体验店”、“苹果授权经销商”、“原装配件”等大字;此外,在墙上还有一行醒目的红字“诚信买卖假一罚十”。现场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自称店长。

  记者告诉他,检测证明:这是部旧手机,2013年5月4日有过在澳大利亚维修纪录,里面少了6颗螺丝钉。对此,王店长不语,不再坚持手机是新的。

  黎先生与王店长交涉,要求兑现“假一罚十”的承诺。王店长称,这种事得让商场管理人员来解决。他打了个电话,立即来了几名工作人员,自称是商场管理人员。对黎先生要求兑现“假一罚十”的承诺,其中一名负责人说:“诚信买卖假一罚十”这行字是10月份刚贴出来的,而黎先生买手机是7月份,不适合“假一罚十”。

  黎先生当场在网上搜索,发现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把旧手机当新手机卖给他,应该“退一赔三”。然而,经过交涉,商家只同意给黎先生换部新手机或者退他3000元。

  “从10月份开始,我来回跑了5趟,商家都不予理睬,这种态度让人气愤,必须让他们为售假行为和不把消费者当回事的态度付出代价。”黎先生坚持,就算做不到假一罚十,至少也要退一赔三。他拒绝了商家的解决方案。

  就黎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省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厦宇。

  他说,黎先生买的是新手机,而商家却给他旧手机,这是一典型的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商家应该退一赔三,工商部门支持黎先生的诉求。

  陈厦宇特别指出,苹果手机销售有区域限制,在澳大利亚销售的手机是不能进入中国市场销售的。这部在澳大利亚维修过的手机进入中国市场,有可能是走私进来的,有关部门不仅要没收这部手机,还应调查这部手机进货渠道,查明是只有一部这样的手机,还是有一批这样的手机。

  黎先生的诉求能不能实现?在澳大利亚维修过的苹果手机如何进入中国市场的?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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