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海南琼海农村居民生活电价按工业标准收被查

移动版    时间:2015-06-15 09:28

同一个地区,同是农村,电费标准却大不一样,海南琼海万泉地区的村民对此是颇多怨言。近日,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长坡检察室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调查职能,成功督促中国南方电网琼海供电局万泉供电所返还多收取的生活用水水塔用电电费,涉及万泉地区23个水塔,共计43858.19元。

水塔用电收费标准不一群众意见很大

2012年底,琼海市人民检察院长坡检察室干警在走访时听到群众反映,万泉地区生活用水水塔用电收费标准不一,有的按照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有的按照工业用电价格收取,有的按照其他用电价格收取,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据了解,在当地,以一度电的价格来计算的话,居民生活用电的价格为0.6083元,工业用电价格为0.836,虽然相差仅仅0.2277元,但由于涉及多个村组,事关万泉地区2万多名群众的切身利益,引起了长坡检察室干警的注意。

长坡检察室主任王汉告诉商报记者,当时干警认为其中可能存在职务犯罪的行为,就向检察长汇报此事。检察长立即指示长坡检察室先秘密调查,如发现有涉嫌职务犯罪行为则交院自侦部门查处,务必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经了解原是供电所工作人员失职所致

为了给群众解决难题,长坡检察室的干警深入到万泉镇委镇政府、万泉地区各村组调查,最后得出的结果是中国南方电网琼海供电局的工作人员不存在职务犯罪行为。

据了解,海南省物价局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于万泉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对文件中所指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理解不到位,从而出现了对同一地区用水水塔用电电费执行不同标准的情况。调查了解情况之后,长坡检察室督促万泉供电所尽快将3年来多收取的电费返还给老百姓。

目前,万泉供电所已经将多收取的万泉地区23个水塔用电电费43858.19元全部返还。中国南方电网琼海供电局还对全市范围的农村生活用水水塔电费收取情况进行清查整改,将全市多收取的涉及3个乡镇52个水塔用电电费10万余元退还给老百姓(含万泉地区23个水塔的4万多元)。

近日,记者见到万泉西河村委会村支部书记谭业南时,他的手上拿着电费本,上面用笔清楚地写着每月退还的金额,共5151.74元。他高兴地说:“多收取的电费能退回来就好。”据悉,谭业南等四个村的村支部书记为此事来长坡检察室开会多次,才拿到万泉供电所多收取的电费,实属不易。

据了解,目前还有大部分村民对此事并不知晓,由于万泉供电所将所返还的钱打到村里的电费本上,并没有直接返还现金,也没有直接告知村民新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有可能会导致一些村民还是按原来的电费价格来缴纳电费。

琼海供电局书记何声丰表示,会和各村的村支部书记沟通,尽快让村民知晓此事。(记者吴静 实习生金少娟)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167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