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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

移动版    时间:2023-08-31 10:14

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的通知》,部署在上海市、山东省、青海省、福建省厦门市、湖南省常德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重庆市云阳县等省(自治区)、市、县10个地区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此次试点着眼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全链条协同创新为目标,,以推进教师培养发展、师德师风、综合管理、待遇保障等综合改革为着力点,鼓励支持地方探索深化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加快构建现代教师队伍治理体系。试点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周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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