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琼海市“食在琼海 美好旅城” 第三阶段促消费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提振市场信心、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要求和《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商消〔2023〕19 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本次消费活动,加快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进一步释放消费力,巩固回升势头,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发展,扩大消费供给,促进供需良性循环。
二、总体安排
(一)活动主题:2023年琼海市“食在琼海 美好旅城”促消费活动(第三阶段)
(二)活动时间:2023年7月-2024年1月
(三)主办单位:琼海市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琼海市商务局
(五)协办单位:琼海市委宣传部、琼海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琼海市财政局、琼海市公安局、琼海市审计局、琼海市统计局、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海市税务局、抖音、交通银行、阿里巴巴本地生活平台(饿了么)、中国建设银行琼海支行。
三、资金安排
活动资金总额7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500万元(新能源汽车消费券100万元,传统促消费活动400万元),市级配套财政资金150万元,工作经费50万元。
四、主要活动
(一)抖音促消费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9月-11月
2.活动内容:
(1)参与商户:在琼海注册单位的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实施单位:抖音平台。
(3)发放规则:每周日通过抖音平台各入口按七天为一轮进行发放。如出现未发放完毕、券失效情况,则该轮剩余金额轮转到下一轮次进行发放,轮次发放会根据总体资金使用进度,适时优化投入力度。
(4)领取方式:琼海市范围内实名认证用户进入指定抖音号后,均可参与领取消费券活动,系统限制活动周期内每个用户ID每档面额消费券可领取1次,每次消费限使用1张消费券。
(5)使用商家
①在琼海注册单位的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参与“官方宣传矩阵打造”活动的“名优特老”店。
②我市餐饮业企业(详见附件1)。
(6)消费券有效期:券有效期为T+4天,逾期不用则失效;使用消费券下单购买团购商品,该团购商品的核销有效期最晚不超过用户领取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日期,若团购商品使用期限与本条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则为准。若用户未在使用期限内核销的,将自动发起退款。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0万元。
(二)免税品及家电促消费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9月-11月
2.活动内容:
(1)参与商户:在琼海注册单位的纳统家电企业和琼海海中免免税品有限公司。
(2)实施单位:中国建设银行琼海支行。
(3)发放规则:采取线下实体店消费满减的方式。
①免税品满减活动:到店现场使用数字人民币消费支付,满2000元减200元。
②家电消费券:每天上午九点整进行发放,消费券面额200元,消费满2000元减200元。
(4)领取方式
①免税品消费券:琼海市居民和游客在琼海博鳌中免店消费通过数字人民币APP、建行手银行机APP、建行生活APP,使用建行数字人民币一、二类钱包支付,即可享受数字人民币消费满减优惠,活动期间每人每天限享受满减优惠一次。
②家电消费券:地理位置在琼海、且建行生活APP的城市定位在“琼海”的用户可参加活动,用户通过建行生活APP主页内的接口,进入到参加活动商家页面内进行抢券(具体抢券时间详见建行生活APP主页),抢到券后,使用建行生活APP在使用商户处扫码并选用建行数字人民币一、二类钱包支付,即可享受相应优惠,活动期间同一用户限领一张。
(5)使用商家
①免税品消费券:必须至我市东屿岛中免店,进行到店实地消费,不可用于中免商城网络平台消费。
②家电消费券:我市家电企业(详见附件2)
(6)消费券有效期
①免税品消费券:消费券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
②家电消费券:消费券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7日,每张优惠券自领取之日起7天内有效,过期作废,未核销的额度将被回收;1个订单只可核销1张优惠券,可与商家其他优惠叠加使用;优惠券不能兑换现金,不得转让。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万元。
(三)外卖促消费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9月-10月
2.活动内容:
(1)参与商户:在合作平台上开通账号的我市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实施单位:阿里巴巴本地生活平台(饿了么外卖平台)
(3)发放规则:政府消费券通过天降红包、抢券及固定商户满减三种方式发放,其中抢券为:每周一、三上午十点整进行发放,三天为一轮次。后续根据实际券核销进度,进行发放频次、发放数量、发放时间优化调整。
(4)领取方式:用户登录饿了么外卖平台后需定位城市为琼海市,消费券发放期间,每名用户可在饿了么外卖平台领取3类面额电子消费券;抢券活动需添加琼海饿了么官方企业微信号,在企业微信群中进行抢券。前一轮未使用的电子消费券逾期作废,其额度自动滚投到下一轮资金总量中。根据总体资金使用进度,适时优化活动投入力度。
(5)使用商家:全平台商家。
(6)消费券有效期:自领券日起三天内有效。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0万元。
4.实施单位:阿里巴巴本地生活平台。
(四)纳统企业奖励资金
1.活动时间:2023年7月-2024年1月
2.活动内容:
(1)参与商户:在琼海注册单位的零售业、餐饮业企业。
(2)奖励标准。
①对2023年第三、四季度零售业商品零售额同比实现增长的企业,参照统计网上报数据,按季度同比增长15%以上,进行奖励2万元。
②鼓励我市餐饮业、零售业企业纳统,对新纳统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3)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注册地、税务登记地须在琼海市行政辖区内;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申报单位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零售业(F52)、餐饮业(H62)”。
③依法合规经营、社会信用良好,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涉黑涉恶问题。
④申报单位2023年第三、四季度商品零售额或营业额(计入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部分)均符合奖励标准的,均可申报。
⑤按规定及时、准确向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报送零售额、营业额等数据,未弄虚作假。
(4)申报材料
①商品零售额(营业额)增长奖励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3)。
②从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导出的证明材料。
③承诺书(详见附件4)。
(5)审核流程
①递交材料。申报单位分别于2023年10月15日前、2024年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按照规范整理后递交至琼海市商务局519室。
②审核。申请材料由第三方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核,重点审查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市商务局对审计合格的补贴项目组织审议。
③公示。补贴项目经审议合格后,在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④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获批单位。
(6)资金管理与监督
①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②对违反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或采用伪造、虚报数据等欺骗手段获得扶持资金的申报单位,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将采取不予拨付、追回资金、取消申请资格、列入琼海市失信人员名单,依法在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0万。
(五)新能源汽车消费券
1.活动时间:2023年7月-12月。
2.活动内容:
(1)参与商户:在琼海注册单位的汽车销售企业。
(2)实施单位:交通银行。
(3)消费券细则:购买汽车售价10万以下(含),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购买汽车售价10-20万(含),可申领5000元消费券;购买汽车售价20万以上,可申领6000元消费券,发放数量结合平台资金配比为准。
3.参与车企确认
首批为市政府相关单位提供符合条件参与活动的车企名单,并采取滚动的形式确定具体参与商家,有意愿参与活动的车企,填写附件5参与活动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随表一同提交给市商务局,由相关单位审核后,公示三天,无异议,即可参与活动。
4.领取方式
车辆购置发票的开具、机动车上牌、车主提交申请资料均需在活动期间内完成。
发票开具的企业均须为琼海市注册的指定汽车销售企业。申请材料为:汽车购置发票、汽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平台数据信息等材料。
琼海市商务局牵头对购车者材料进行资料审核,并及时公示,审核通过的购车者,将直接发放电子消费券至实施单位相关平台。
5.使用车企及商家:详见附件6(具体以琼海市人民政府网公示为准)和附件7(具体以交通银行更新为准)。
6.消费券有效期: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该券不作为车款减免券,仅作为二次消费的优惠券。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万。
(六)官方宣传矩阵打造
1.活动时间:2023年9月-11月
2.活动内容
(1)本次活动主要通过开通琼海市餐饮协会抖音官方帐号“琼海市餐饮协会”宣传琼海美食,讲琼海美食故事,同时建立其它各社交平台帐号进行辅助矩阵宣传,日常监测帐号数据及运营管理。帐号通过拍摄琼海特色美食商家并发布拍摄美食系列短片推广琼海美食文化,同时利用网络热词及与琼海美食有关的关键词引发抖音帐号关注、评论、点赞、互动等加热琼海美食官方热度,引发全市美食促销热潮。
(2)发布“名优特老店”定向宣传,通过和抖音合作,制定评选规则,通过抖音搜索餐饮协会官方帐号“琼海市餐饮协会”查看发布美食商家报名规则,号召网友打卡发布抖音评选出一系列“名、优、特、老”美食品牌进行官方定向美食线路推介,同时颁发琼海美食各类荣誉称号,为引发全民打卡琼海美食线路抛砖引玉。
(3)活动通过网友打卡、商家自荐、“@琼海市餐饮协会”官方帐号并说明:我要加入琼海市餐饮协会、大众拍同款、喊话潭门(美食地区)等方式开展“食在琼海 美好旅城”一系列线上寻味活动,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快速引发琼海美食的寻味热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0万。
4.实施单位:市餐饮协会。
(七)工作经费
财政资金50万(含广告宣传费、公证、审计费等),其中预留20万对“寻味琼海”宣传矩阵的KPI考核奖励,由琼海市商务局根据具体工作安排支出。
五、宣传计划
通过多个平台、多个渠道进行宣传,并要求基层宣传员、网评员广泛转发,协调三大运营商免费发短信通知市民优惠活动。
六、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市融媒体中心做好本次活动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活动期间网络舆情监测。
市科工信局:负责保障平台线上核销网络通畅;负责统计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以及负责家电、新能源车的产销对接。
市商务局:负责促消费活动的政策发布和解释;及时总结和报送相关资料。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协调拨付,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市公安局:负责车辆上牌、信息审核,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市审计局:负责指导活动开展后资金审计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及时提供在库统计单位的商户名录;负责向省统计局提供各子项促消费活动佐证材料。
市市监局:负责引导相关企业参与促消费活动;负责组织市场督导检查,依法打击借机兜售假冒伪劣商品、恶意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参与活动使用商家加大巡查力度,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开展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情况的审核,对违规使用发票的行为进行处理。
各合作平台:做好各类消费券发放及核销工作;对每张消费券对于生成的每个订单都被精确记录,确保每张消费券的使用可追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促消费活动工作,提高认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协调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过程管理。各参与企业强化安全意识,在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严防抢购、踩踏等事件发生。各相关部门同时加强对各项活动的检查督导,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相关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借助报纸、广播、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发消费热情,倡导科学、绿色、共享、简约的消费理念,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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