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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在辽宁大连联合开展斑海豹放流活动

移动版    时间:2023-12-13 10:29

  本网讯 1212日,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辽宁人民政府辽宁大连市共同开展斑海豹放流活动,将23只救助、康复的斑海豹放归大海 

  斑海豹是渤海和黄海海洋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赋予的职责,报请国务院批准修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先后颁布实施了斑海豹等7个重点物种的保护行动计划,组织成立保护行动联盟,加强栖息地保护,,支持人工繁育活动开展收容救护工作,加大增殖放流力度,会同检察、公安等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清风”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对保护和恢复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树立我负责任国家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放流的斑海豹出生在辽东湾海域,被非法盗猎并销售到全国各地,由检察公安部门解救并移交给渔业渔政部门。经渔业渔政部门组织专业科研机构救治、康复和野化训练,已经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每一只斑海豹都安装了专用编码标识,以减少再次被捕捉、交易的风险,其中4只斑海豹还安装了卫星追踪定位系统,为开展斑海豹保护和科研工作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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