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为基层医卫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
移动版 时间:2024-07-12 13:13
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公告称,今年面向社会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1801名医学类毕业生。
该省规定,,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应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定向招聘人员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据悉,定向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脱贫县、山区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符合当地准入条件的人员可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对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在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记者 张晓东 特约记者 李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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