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三轮车主投诉:多交200元就可提前放车?
-本报记者胡诚勇摄影报道
满两个月才可放行的车最终被提前放行
当事民警把老吴拉到巷子里说“悄悄话”
前不久,在海口郊区养猪的老吴开着他的三轮摩托车出现在海口龙昆南路时,因违章被交警部门查扣了三轮车。为了尽快拿出自己的三轮车,老吴接受了海口交通违章处理大队一个民警的建议多交200元后,该民警竟为他那辆还在查扣期间的三轮车开了一张“违法调头”的罚单。然而,当老吴按照该民警的建议多交200元罚款后,他并未顺利拿出自己的三轮车。
接到老吴以上的投诉后,4月26日,记者以朋友的身份与老吴一起前往海口交通违章处理大队,找到了当事民警,在该民警积极“协调”下,老吴的三轮车最终被提前放行。
“一民警说多交钱可提前取车”
据老吴介绍,他在海口丁村一带办有一家养猪场,由于平时需要到市区的一些餐馆拉运馊水、残羹剩菜喂猪,前两年,他便花了6000多元买了正三轮摩托车使用。本月8日上午9点30分,老吴开着这辆三轮车到南大桥至龙昆南路附近路段时,被在路面执法的交警拦住暂扣了三轮车,理由是:故意遮挡车号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同时,路面交警出单要求老吴在15日内到海口市丘海大道118号缴纳罚款。
4月22日,老吴按照要求来到丘海大道118号海口市交警支队违章处理大队2号窗口去办理接受处罚事宜,当时负责该窗口工作的是一名姓林的民警。
“当时,我把行驶证、身份证及暂扣单据都给他,他在电脑上对了信息后,就问我想不想提前拿车,想的话就多交200块钱。”老吴说,当时他同意后,便把450元(之前违章入市的250元连同这次要求多交的200元)交给了该民警。该民警随后给他开具了两张处罚决定书及缴费单据。
不料交钱后提前取车遭拒
老吴本以为多交了这200块钱“罚款”后,就真的可以提前拿车了,岂料,当他拿着缴费单等相关材料到该大队违章查扣车停车场内准备取车时,却被车场内一名负责人断然拒绝了:“你的摩托车要等满2个月后才能拿。”
随后,老吴再次返回窗口询问姓林的民警,质疑为何多交了罚款,车场还不放车时,该民警这时才说自己弄错了,并想收回其开具的处罚决定书,让老吴等到取车时间再去取车。对此,老吴当然很不满。
4月25日,南国都市报记者接到了老吴的投诉,并拿到了他提供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及处罚决定书。除了按规定应该处罚250元的那张处罚决定书外,在其中一张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面写着“满两个月后放行”的字样。
在一张民警林某开出的处罚决定书上写到:被处罚人(指老吴)于2011年4月22日16时45分,在丘海大道实施违禁调头违法行为,罚款200元。但是该处罚决定书上的车牌号却变成了琼C3J961,而不是老吴的三轮车车牌号琼C35P61,但被处罚人及身份证都是老吴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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