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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法院巧用调解 “组合拳” 破离婚纠纷难题护孩子未来

移动版    时间:2025-04-10 18:17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吴亦隆

  “感谢法官不厌其烦地做我们的思想工作,往后我们会好好共同抚养孩子。”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从“积怨在心”到“各自安好”,同时也维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据悉,曹女士与蔡先生婚后因育儿观念的冲突及繁忙的工作所累积,夫妻之间的隔阂逐渐加深,时常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历经多年情感“拉扯”后,,曹女士决定向台江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快速梳理案情并与双方多次沟通,发现二人夫妻关系的间隙难以弥合,婚姻已不具有修复的可能,且双方在孩子抚养等问题上存在着较大分歧。

  承办法官意识到,若贸然下判势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矛盾,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该起离婚纠纷是彻底化解双方矛盾防止“一案结、多案生”的最好办法。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情法相融,针对双方争执不下的孩子抚养权问题展开释法说理,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建议双方综合考虑孩子读书、生活、居住环境以及原被告经济能力等因素,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尽量让孩子的成长环境、心理健康等不因双方婚姻关系终结而受到影响。

  历经数小时持续不断的沟通协调,原被告双方终于放下执念,达成了孩子由曹女士抚养、蔡先生每月给予抚养费的一致意见。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承诺将以新的身份和关系共同陪伴孩子健康成长,并对法官坚持不懈耐心调解的敬业态度表示感谢。

  近年来,台江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家事案件办理中做到把调解工作做在前面,同时充分发挥“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机制作用,联合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确保涉未成年家事案件得到高效妥善处理。据介绍,台江法院将继续从“心”出发,聚焦家事案件中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坚持调解优先,强化部门联动,筑牢协作“组合拳”,画好办案“同心圆”,用法治力量为孩子们营造温馨美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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