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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2名大学教授因工作矛盾打架 一教授被判拘役

移动版    时间:2015-07-04 09:52

  南海网海口7月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麦通讯员吕莹玉)海南大学两名教授因工作产生矛盾,在参加一会议时,华某将张某某推倒进行殴打。7月1日,南海网记者获悉,华某的行为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海口美兰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张某某,男,49岁。华某,男,52岁,二人均为海南大学教授,且在同一个学院工作,但张某某却一纸诉状将华某告上了法庭。张某某诉称,2013年5月10日9时许,其在海南大学某学院参加会议,准备离开时被华某推倒在转椅上,并将转椅推翻,扑到其身上用双拳暴打。

  事后,张某某感到腰部疼痛剧烈,遂到海口市人民医院治疗36天,出院后在家治疗休养。故要求华某赔偿其治疗费3万多元等各项费用,并在省级以上报纸登报道歉。

  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10日9时许,华某因工作矛盾在海南大学某学院一办公室与张某某发生争执,华某将张某某推倒在地,继而双方扭打在一起。张某某因伤在海口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6天,花费医疗费共计人民币34771.63元。对于以上事实,华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美兰法院认为,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被害人张某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华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判华某须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张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人民币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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