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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蒙冤入狱14年 九旬华侨获救助3万元

移动版    时间:2015-07-06 17:10

  本报嘉积11月4日电 (记者蔡倩 通讯员王联邓)“感谢政府和法院,让我在有生之年得到了最大的慰藉!”近日,琼海市博鳌镇94岁的龚阿公收到了政府给予的3万元救助款,认为政府和法院帮助他抚平了积压在心头63年的伤痛。

  这位九旬归国华侨1951年蒙冤入狱,1965年无罪释放时已经妻离子散,也未得到国家赔偿。晚景凄凉的他今年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信访,希望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近日,琼海市法院和琼海市政法委、琼海市信访局共同化解了这起信访案件。

  据龚阿公介绍,他是新加坡归国华侨,祖籍琼海市。1951年,他携妻儿从新加坡回国探亲,被诬告为“特务”,同年被司法机关送往内蒙古劳动改造。1965年广东省海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复查撤销原判决,宣告其无罪释放。原琼海县人民政府将其安排在原琼海县东进农场当工人。龚阿公表示,自己在劳改场改造多年,妻离子散,身心备受打击,希望政府按照《国家赔偿法》给予20万元赔偿。

  省高院领导对此极为重视,省高院院长董治良批示:“琼海法院务必做好信访人龚某的困难救助及释明工作,限期一个月内处理完毕”。收到批转的信访案件后,琼海市人民法院院长何泮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主管信访工作的院领导及立案信访部门的法官,研究制定化解方案,并指定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求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化解案件。

  据了解,在琼海政法委、法院、信访局的共同努力下,琼海市政府决定从政府信访专项基金中拨出3万元给龚阿公作为适当的救助,化解了这桩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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