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政治体制若能镶嵌于适当的世界社会中,假以时日,当可向健康的方向成长。然而,由于日本自行打破了世界政治这一最重要的外部环境,它最终丧失了保证自己健康成长的目标校正与文明约束机制。
《大正文化:帝国日本的乌托邦时代》 [日]竹村民郎著 欧阳晓译 上海三联书店 2015年1月第一版 273页,38.00元
大正盛世的虚实
在日本的语境中,提到大正时代(1912-1926),人们通常会在头脑中浮现出经济高速发展、文化空前繁荣的画面;有人甚至称其为日本近现代史上的“小阳春时代”——这个词意味着清新、温和与希望。日本国民的这种时代印象,并非空穴来风。竹村民郎在本书中对这一时期文化史的描绘,佐证了上述印象。不过,这种描绘与展示并非出于作者个人的怀古趣味;本书前言中的如下说法表明了作者的问题意识:“为了重新评价当今的民主与大众文化,我认为首先有必要对其根源,即大正民主与‘大众文化’的特征进行整体上的把握。”若不从这种问题意识来阅读本书,那么读者很可能仅仅把本书视为一部展示日本社会生活的浮世绘,止步于零星的历史画面。
不同于后来的盛世印象,同时代的日本知识分子首先看到了问题。评论家德富苏峰在《考验国民之际》(1914)一文中记下了如是观感:“如今日本正在丧失中心点。政府无威信,军队无威信,就连政治家也无威信……我们既听不到在旷野中呐喊的预言家的声音,亦看不到站立街头,试图指导国民的先觉者的影踪。人们彼此猜忌,对自己亦疑虑不安。黑暗即将来临。”那么,大正时代究竟是怎样的时代?本书中闪烁其词的“大正文化”与“民主主义”究竟具有怎样的关联?
以后世视角言之,“后革命时代”这一说法可概括大正的时代气质。这里所说的“革命时代”是指整个明治时期。1868年维新前后十数年间国内的武装流血冲突,以及1894年以后明治政府对清朝中国与沙皇俄国发动的两场对外战争,先后在国内与世界上确立了近代日本的法律秩序。前者以确立国内宪政体制的《明治宪法》(1889)的颁布为代表;后者以确立东亚世界秩序的条约体系的成立为标志,它由1895-1910年间签订的《马关条约》《辛丑条约》《日英同盟条约》《朴茨茅斯条约》《日韩合并条约》等构成。这些条约确立了日本在世界社会中的大国与“文明国家”的地位。从新旧两种法权交替的角度来说,明治时期是日本史上伟大的革命年代。
随着明治天皇于1912年的驾崩以及继位者大正天皇生来的虚弱,日本进入了后革命时期的日常状态。这种时代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社会的多元化与自由化;第二,明治时期的“文明开化”(向世界先进文明学习)这一国家目标的丧失。前面引述的德富苏峰的评论,正是对这一后革命时代的新事实的敏锐反应。那么,在日本迈向现代文明的关键时刻,大正时代究竟给后世留下了怎样的历史经验?
大正民主主义的理论与局限
首先,“大正民主主义”这一说法的对立面,并非仅仅是指昭和前期的极权主义,更是针对明治时期的权威主义而言——明治天皇被塑造为日本这个神国与神圣家族的一位慈父。大正时代“大众”的出现,与个体丧失此种意义上的精神权威后的解放有关。本书中提及的“大众社会”的出现,正是世纪初日本社会的最大变化,它构成了大正民主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