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因为一个12岁男孩的谎言,里基·杰克逊被认定为一桩谋杀案的凶手。如今,真相大白。39年5个月27天的牢狱生活,让他成为美国历史上蒙冤时间最长的人。
【谎言】
杰克逊的家在克利夫兰城东,附近有一家费尔芒特折扣店,出售牛奶、薯条、烟酒之类。店主是罗伯特和安娜·罗宾逊夫妇,为人和善,经常给邻居们赊账。
小店也出售汇票。代理人哈里·弗兰克斯每周一会来附近11家店铺收取票据和钱款,费尔芒特是最后一站。
1975年5月19日下午3点多,费兰克斯在费尔芒特收完帐离开。突然,安娜听到一声呻吟,一泼血溅到窗上。她冲到门口,只见弗兰克斯倒在地上,一名男子手持钢管一边砸他的脑袋,一边抢夺他的手提箱,两人纠缠在一起。另一名男子对准弗兰克斯开了两枪。
出于本能,安娜敲打着窗户,大声喊道:“出了什么事?”持枪男子随手向她开了一枪,击中她的脖子。
警察赶到时,弗兰克斯已经死了,安娜被送往医院抢救。警察向一群围观的小孩了解情况。有人说,逃跑的车是一辆别克,其他就再没看见什么了。这时,一个戴眼镜的小男孩说,他看到了凶手。
现在,我们知道,这个名叫艾迪·弗农的12岁男孩并没有目击这场谋杀。他为什么要站出来指认凶手,无人知晓。也许是为了引人注目,也许是因为妄想冲动,抑或只是随口一说。
侦探欧金·特佩有意无意地引导了问讯。他向弗农提供了诸多调查细节,让他得以面对3个不同的陪审团,详细描述两个男人如何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枪杀了弗兰克斯,然后逃之夭夭。
这还不够,特佩需要凶手的名字。几天内,弗农向他提供了3个名字:威利·布里奇曼,司机;威利的弟弟龙尼,袭击弗兰克斯的人;里基·杰克逊,开枪者。
杰克逊在家中5个孩子中排行老大,母亲14岁时生下他。在他的记忆里,他的童年很普通:继父经常打他,别人家孩子也是这样;家里很穷,但母亲总让他穿得干干净净;他不爱念书,10年级时辍学,在咖啡店里打工,一小时赚1.9美元;不工作的时候,在城里溜达,喜欢逛美术馆。
他想看看外面的世界,17岁时报名参加海军。母亲很生气,因为越南战争还在打。两个月后,他因严重的偏头痛遭辞退。回到家乡后,生活一如往昔,打棒球,和好朋友威利和龙尼下棋……
出事那天,他起得有点晚,帮妈妈打扫完房间,逗小外甥玩了一会儿,然后前往龙尼家。他们相约去看一个朋友,听说罗宾逊家出事了,便改道去看热闹。他们没看到什么,只见一块白布盖住了弗兰克斯的尸体,于是逗留片刻便很快离开。
谁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直到5月25日,全副武装的警察闯入家门,搜查了好几个小时,却没发现与犯罪有关的实质性证据。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带走了杰克逊、龙尼和威利。从此,3人开始了铁窗后1.4万个日日夜夜。那一年,龙尼17岁,杰克逊18岁,威利20岁。
【审判】
三人被分开审讯,均被告知另二人已招供。杰克逊在法庭上说,他拒绝签署认罪书,特佩便掐他的脖子,对他又打又踢,骂他是蠢货。三人都没有和警方达成和解以换得最多15年监禁,他们宁愿接受审判。
在杰克逊的庭审中,检察官多米尼克·德尔-巴尔索的指控完全仰仗弗农一人证词,可他的证词前后矛盾。比如,他先说枪响前,他看见威利开车过来,还向他挥手,后来又说没看见任何车辆。再如,他先说枪响时,他距离事发现场15米,后来又说仅两米开外。
杰克逊的律师罗伯特·洛布被激怒了,质问弗农是不是经常撒谎。弗农予以否认。那有时撒谎?“是的。”
而有利于杰克逊的证词却不少:有7个年轻人先后出庭作证,曾听弗农说过杰克逊并没有杀人;杰克逊的母亲回顾了当天儿子的行踪;辩护律师指出,龙尼和杰克逊若杀人后还返回现场,十分荒谬。
但德尔-巴尔索置若罔闻,不仅称杰克逊为冷血杀手,还拿他遭军队遣退一事做文章,并称他为帮助养家而偷盗。整个庭审过程,杰克逊饱受偏头疼之苦,有时耳朵里嗡嗡一片,什么都听不见。
洛布在总结陈词中请求撤销此案,因为“唯一证人是一个12岁男孩,其证词杂乱无序,充满矛盾”,但遭法官驳回。决定权交到陪审团手中。此前,威利和龙尼均已被判定有罪,杰克逊知道自己也难逃厄运。
“我没有流一滴眼泪。法官问我有什么要说的,我说‘没有’。我要做的就是思考未来会如何,”杰克逊说。
最终,他被判死刑,于1976年5月29日执行。法官宣判时说,此案“证据确凿”,陪审团的错判概率“几乎为零”。
听到判决,杰克逊感觉自己好像被水淹没了一般。“我才18岁,人生还没开始,就已经进入最后一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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