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开展龙江镇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大会战
为满足民生需求,为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居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通过依法行政,提升城市经营品位,塑造一个良好的地方综合发展环境,推动地方发展,7月10日,《龙江县龙江镇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标志着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已经全面展开。
近几年,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城区从事营运的电(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逐年增加,由于驾驶人员安全、法律意识淡薄,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普遍,致使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2011年以来,电(机)动车共引发轻微交通事故630余起,一般交通事故116起,重大交通事故5起,死亡5人,占城镇交通事故总量的三分之一;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6起,占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三,严重干扰了城区交通秩序,给城区居民出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当地群众关于取缔电(机)动车的呼声极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建议或提案,要求政府部门规范龙江镇城区交通秩序。为此,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政府审时度势,经过认真调查,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和全面论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龙江县龙江镇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与发展相协调为方向,以创建优良交通秩序、提供优质客运服务、塑造优美城市环境、保障居民安全出行为目标,通过区别对待、分类推进、源头治理、严格监管的综合治理手段,强化公交车的城市客运市场主导地位,突出出租车的城市客运市场辅助地位,引导城市客运从业者选用规定车型,综合整治电(机)动车等违规车型的非法运营行为,规范城区客运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优化城市居民就业结构,改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在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中,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坚持“四项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区别对待原则,对龙江镇城区内下岗职工、低保户及无业居民予以适当照顾,但限定其在一年内退出营运活动;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原则,从严限定从业人员构成,加大综合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力度,禁止非法改装和销售电(机)动三轮车行为;坚持循序渐进、系统规范原则,加快公交车和出租车发展步伐,逐步确立符合规定车型的城市客运市场主导地位;坚持创新机制、市场承接原则,建立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机构,健全管理机制,通过制定扶持政策,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引导驾驶人员开出租车、入企再就业、参加公益性岗位和自主创业。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政府成立龙江县龙江镇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交通、行政执法、财政、工商、税务、质监、民政、残联、公安、法院等部门精干力量,金沙娱乐官方网站,进行联合办公,确保执法到位,民生服务到位。7月10日,龙江县交警、运管、城管部门已分工分组走上街头,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解释、劝导和教育,使其主动退出营运市场。按照方案规定,此次行动整治范围为燃油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不符合营运要求的非法营运车辆。按照方案要求,非龙江镇城镇户口下岗职工、低保户、城镇无业人员的从业者,按照要求于2012年7月20日前全部退出龙江镇城区客运交通营运活动;龙江镇城镇户口下岗职工、低保户、城镇无业人员的从业者,要按照要求于2013年12月31日前,全部退出龙江镇城区营运活动。(作者 李福山 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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