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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琼海翠堤春晓楼盘违规与纠纷

移动版    时间:2015-08-27 02:13

蒋省长您好!

我们是琼海市翠堤春晓的业主,怀着复杂的心情向您反映与翠堤春晓物业(房开)公司装修纠纷。原因是面对纠纷,在全国讲四风的大背景下,政府如何作为?物价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和我们普通业主一样遭遇政策无力,是宏观上的无法可依,无为可为,还是主观上的职能推诿?
业主是吞下投诉无门的委屈,明知被违规收费,协商讲理无果而妥协选择“被指定”的装修公司,还是艰难选择继续维权最终走上漫长的法律申诉之路?对于我们这些热爱海南的外地人,真想说一声:海南,想爱你真的不容易!

一、纠纷现状与原因:

因为对物业公司指定的装修公司资质质疑及费用过高因素,我们一起买房的业主考虑再三准备从外面找一家资深装修企业。物业却列出一大堆近乎“苛刻”的条件:除了提供营业执照、装修施工图之外,还要提供资质证书、法人项目经理证等11个证书复印件,此外业主不能自装,阳台不能贴边等一系列繁琐的要求。更细节的“霸王条款”如下:
8、装修保证金等费用,各项费用如下:
1)房屋装修保证金:5000元/户(实际入住6个月后退还)
2)代预收水电费:水预存100吨,电预存500度(可根据需求购买)
3)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管理费:10元/平方米
4)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管理配合费:10元/天
5)装修公司施工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
6)装修许可证押金:50元/证(装修完毕退还,丢失只补不退押金)
7)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至少3个,每个需要交50元押金,办证工本费每人10元。装修完毕退还出入证后押金退还,如证件丢失则押金不予退还。
8)承担业主装修的工程队进入住房施工时,必须在明显位置摆放有效灭火器,如没有灭火器,没有的可向物业公司租赁,租金每日5元。
9)为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物业公司对施工垃圾采取统一消纳的方法。收取施工消纳费10元/平方米。
10)装修电梯使用费3元/平方米。

由此条款可以清楚看到,在没有提供任何收费许可与依据的情况下,同比我们在附近伊比亚、万泉明珠等楼盘的房子的物业,翠堤春晓仅三幢楼的楼盘,如此收费不能说不蓄意,不能说大胆!!
值得注意的是:翠堤春晓指定的装修公司则不需要如此繁杂的手续,随时可以进场开始施工该小区。

我们已经有忍气开始装修的几个业主,他们的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遭遇到装修过程中偶尔发生漏水等小问题是再正常不过了,却要被处以高额罚款。就算是施工人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也不行,罚款一般都超过千元。

试问,既然这种灰色的物业装修管理费既然是如此明目张胆在翠堤春晓和某几个楼盘收取,难道是相关部门一句“我们不知道”能掩盖和解释的吗?

二、海南省的物业管理相关办法缺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2月26日通过,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了“管理服务费用”的内容,这项条款没有明确规定收费标准,200元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的。
我们通过琼海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热线的工作人员了解到,随着琼海房地产业的发展迅猛,他们接到有关物业各项收费的投诉也非常多,但是装修产生的各项收费并不在物价局的管辖范围,无法对物业的收费标准作出评判。物价局网站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对物业公司在业主装修期间的收费行为进行具体规范,收费标准大多由市场来调节。

琼海市房管局物业股的工作人员说,现有法规只对物业费等有明确规定,装修产生的各项费用却没有明确说明,业主可以把有关物业的违规行为向他们反映,他们会调查并协调处理。

然同比其他省市,例如广东省物价局,于2007年出台《关于加强惠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物业装修管理相关费用进行了明确。业主自聘装修企业装修物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企业收取不超过2000元/户的装修保证金;装修产生的垃圾淤泥或装修所需物料由业主自行处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自愿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的,清运费、搬运费由双方协商确定。除前述费用外,在业主装修期间,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收取装修管理费、电梯使用费等与装修相关的各种名目的费用。

又将此情况向琼海市工商局反映。工商执法人员指出,如物业利用职权之便,对自己亲属在小区开办的装修企业大开“绿灯”,降低收费标准,对“外来”企业施行高额收费,并且制定苛刻条件,此举涉嫌不正当竞争。工商将立即派员前往调查此事,如查证属实即严厉处理。业主及装修公司遇到类似纠纷,可随时举报。

然而,在琼海市及至海南省在该方面没有明确政策导向与法例规定的情况下,物价局的“协调处理”、工商局的“举报调查”,欧洲十大博彩公司,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众所周知,对于我们这些老人、外地人,精力消耗不起,时间消耗不起,媒体曝光也最多可以个体化的解决“曝光案例”,这才使得形形色色的黑心物业公司,层推不穷种类繁多的费用欺压消费者和业主,

试问,谁可以为花钱买房的业主做主?

谁可以阻止这个行业的丑恶与恶性循环?

蒋省长,请您抽出宝贵的时间,解答我们的诉求与纠纷。
1、翠堤春晓物业公司停止收取,上文中第5、8、9、10项的装修管理费用;取消上文费用中第一项“实际入主6个月后退还”的不合理规定;
2、物业公司以书面形式,向楼盘业主及公众公示其物业公司资格证及合法收费证明;
3、物业公司以书面形式,向楼盘业主及主管部门就损害业主利益及不正常经营行为道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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