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占山东后,为实现“以战养战”的目的,提出“开发重于封锁,建设重于破坏”的口号,逐渐加强对山东的经济掠夺开发,并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掠夺计划。
1938年5月至1940年间,日本通过军事管理、委任经营、中日合办、强买甚至强占等手段控制了大多数工矿、交通、企业、农业及商业,掠夺了大量的煤、铁及农产品等。设立日伪银行,大量发行伪钞,排挤旧通货及法币,建立日伪货币单一化体系,建立遍及山东沦陷区的金融网络。
1941年至1943年间,日本将山东纳入“大东亚共荣圈”,要把华北建成“大东亚战争兵站基地”,将经济活动的中心转向了“资源开发和获取”,对抗日根据地实行严格的经济封锁,在统治区实行物资统制和限制物价等措施。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对山东的经济掠夺,使山东人民蒙受了巨大损失,社会经济濒临瓦解和破产,人民生活极端困难,殖民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蒙青礼 赵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