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韩国国会国防委员长黄震夏在美国出席一个座谈会时表示,为了解决朝鲜核问题,中国可以向朝鲜提供核保护伞,换取朝鲜完全放弃核武器开发。此前,也有中国大腕级学者有类似主张和建议。
读到有关此报道时,笔者想起另外一种类似建议。2012年12月朝鲜利用弹道导弹技术“发射卫星”,遭国际社会谴责和安理会制裁。于是,有中国学者提出,可由中国低价或免费代朝鲜进行卫星发射,这样朝鲜既有了卫星,又避免了国际社会谴责和制裁。
属于同一思路的建议还有一些。例如,中国政府决定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将于9月初举行盛大阅兵式,并向包括朝、韩在内的世界许多国家领导人发出与会邀请。有人异想天开地主张,中国可借此促成朝韩最高领导人在北京会谈,实现半岛南北第三次峰会。最近又有人撰文提出,“中国可为朝韩经贸合作提供平台”,以推动中朝韩三边经贸合作。
坦率地说,上述系列主张不具有任何意义上的现实性。其主张者动机善良,愿望美好,但其对朝鲜情况有着惊人的陌生,对朝鲜开发核武器、发射卫星等等举动有着可怕的误解,对与此相关的复杂的国际关系看得过于简单了。
首先,关于用“中国核保护伞”换取朝鲜弃核之提议,其主要失误在于对朝鲜发展核武器动机产生了严重误判,误认为其赋予核武器的使命是“唯一”的,即维护其政权安全。其实,只要认真读一读朝鲜诸多正式声明就会知道,朝鲜是将核武器定义为“万能宝剑”的。既然是“万能”,就绝不只是维护政权安全“一能”。
在这里,我们至少可罗列出下列数“能”:一是通过开发核武显示“强盛大国”已臻于建成,用以凝聚民心,巩固体制,强化领袖权威;二是掌握核武器提高外交位势,搏取政治、外交和经济利益;三是通过宣示“打全面战争、打核战争”,实施“圣战”,掌握南北统一主导权;四是掌握制约周边大国的战略武器,等等。上述几项,哪一项是能通过接受“核保护伞”可以实现的?
相反,外来的“核保护位”对上述目的之实现有着完全的负值效应。因此,朝鲜一再宣布,其核武器不是谈判筹码,拒绝一切旨在于要其弃核的会谈,关死了所有谈判大门。此外,尚不谈给他国提供“核保护伞”是否符合中国国家利益和理念,中国是否有此能力和意愿等等。因此,这一主张和建议实在有些唐突。
其次,关于中国代朝“发射卫星”之议,同样不具可行性。其失误在于,在正确地把“发射卫星”这一组合分解为“发射”和“卫星”两部分之后,把朝鲜的追求定位在“卫星”而不是“发射”。这是一个致命的误判。
只要读一读朝鲜进行发射活动以后发布声明可知,朝鲜除去宣布曾听到其卫星在轨道上唱歌以外,不曾对其卫星做任何其他宣扬。相反,朝鲜以极高声调自豪地宣布它已拥有了发射卫星的能力,成为了“宇宙开发国”。因此,当韩国“罗老号”发射一再失败以后,朝鲜曾向韩提议,由朝鲜替韩国进行发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国际社会的内行专家一致认为,朝鲜的发射活动真实价值在于朝鲜利用弹道导弹技术把发射物投掷到10000公里以外,从而提高了其核武器的投掷能力。因此,安理会通过决议,对朝鲜的发射活动进行谴责,并明文禁止朝鲜进行类似发射活动,意在阻止其核武计划。
第三,关于由中国搭建平台促成朝韩峰会或朝韩经济合作,亦属瞎子摸象之类的臆想。朝鲜一再宣布,“主体思想”是其立国之本。1955年12月,朝鲜在清除所谓“延安派”的“宗派主义”斗争中提出“树立主体,反对事大”,此后朝鲜始终把“事大主义”作为“主体思想”的主要对立面。质言之,树立主体的主要内容就是反对事大。
“事大”在朝鲜历史上是有明确定义的。在朝鲜半岛南北关系方面,朝鲜始终认为,南北之间的问题是民族内部问题,一向反对外部力量介入。1972年南北联合声明采用朝鲜主张,规定了国家统一三大原则,即“自主、和平、民族大团结”。2009年5月朝鲜进行第二次核试后,朝鲜开始宣传“自主统一”。这里虽不再强调“和平”,但“自主”、“排除一切外来干扰”仍是其不变的原则。因此,迄今朝韩间进行的两次峰会,都是在半岛进行的,而且都在平壤。2009年南北间密商第三次峰会,实际上也排除了在第三国进行峰会的可能性,其原因就是朝鲜不愿让世人产生一种印象,似乎是外国在其中发挥了某种作用。2007年3月初,朝鲜某高官在美国明确告诉其美国同行,你们依靠某国解决半岛问题,你们将一事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