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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中国好网民” 先做“中国好朋友”

移动版    时间:2015-09-15 14:09

  日前,“互联网+”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的新引擎,而微信圈等社交媒体已成为我们的生活必需、精神“附件”。在“朋友圈”中,有人扮演虚拟看客,有人出演真实自我,真实的人与虚构的群也塑造着彼此。而在网络文明的宏观命题下,作为微观的“群”众,我们在享受社交媒体带来便捷资源的同时,更该维系好这个公共生活空间,以积极的智力支持尽享其利,多除其弊,相较于针对“互联网+”,国家提出要做“中国好网民”,那么,首先应该做一个朋友圈中的“好朋友”,即“中国好朋友”,那么,该怎么参与“群”的建设,塑造良好“群生活”,在朋友圈快乐玩耍?
  首先,朋友圈其实是一个虚拟网群。相较于现实中的人群,人们会因熟人社会里的诸多顾虑而以礼相待,客气而疏远,但网群因为其虚拟性、人与人之间距离的遥远、陌生人社会带来的安全感,让朋友圈火热。其次,朋友圈还兼有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这些朋友圈有的是亲属群,有的是同学群,有的是工作群,而有的只是娱乐群,或者是爱好群,它满足了人们的各类生活、工作需求,因为有着线下的相互交往,从而使其黏度更强,小伙伴们玩耍地更快乐。
  然而,朋友圈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以“微商”的名义让朋友圈充斥着铜臭味,一些伪科学等不实的信息,以及刷爆底线、踩法律高压线的形式,让朋友圈成为不实、不当、违法信息的卖场,以“不买不是朋友”的状态让朋友圈不再纯粹出现,以“不转发不是中国人”的状态让朋友圈成为道德绑架的法场……
  须知网群形同人群,因此,在朋友圈中,也必须拎清群己边界,即在公共场合讲民主,在私人空间讲自由,虽然,网群因为虚拟性,让其私密性更强,但很明显,网群仍是公共场合,在一些问题上也要讲民主,也要照顾到其影响,不可放纵自己。
  因此,作为社交手段的朋友圈,更该保持敬畏。于私,这是个人道德修养的体现,要维护好自己的良好形象,对于自己的道德修养的敬畏,要有“慎独”的想法,拒绝“微商”中的铜臭味,拒绝“不买不是朋友”保持朋友圈的纯粹;于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规范互联网行为的一系列法律,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高悬在网民们的头顶。故此,在朋友圈中,要保持对于法律的敬畏,拒绝推送和转发一些伪科学等不实的信息,拒绝刷爆底线、踩法律高压线的违法行为,拒绝“不转发不是中国人”的道德绑架……
  心中有敬畏,朋友圈才能成为“小伙伴们”在一起快乐玩耍的舞台。作为“互联网+”的副产品,我们必须以“中国好网民”标准来进入朋友圈,比如说,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换言之,要做“中国好网民”,先做“中国好朋友”,做一个“小伙伴们”眼中的“好朋友”,道德高尚,守法爱国,利己利人,让朋友圈成为尽享“互联网+”和朋友快乐的大舞台。(阿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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