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强化“一把手”履职监管 实行中午禁酒制度
海口强化“一把手”履职监管 干部实行中午禁酒制度
南海网海口5月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隽莹)5月8日上午,海口市委召开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海口市关于干部监管和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海口将加强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履职监管。
根据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海口市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5年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了海口市开展作风建设的“五个工程”,即素质提升工程、项目推进工程、提速增效工程、惠民暖企工程规范管理工程。
处级干部5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550个学时
海口市将把大规模培训干部和培养人才作为加快发展的战略任务,意见规定,海口市处级领导干部5年内接受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其他相关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50个学时。提高调研质量,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撰写1篇以上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一半以上调研成果要转化为政策措施。
同时,建立完善培训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对领导班子和干部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把学习成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重点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工作倒逼机制,年终进行考核,奖勤罚懒。
会议讲话稿不超过5000字 实行中午禁酒制度
意见提出,将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能采用电话、文件方式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开会部署;能通过当面协调、电话方式处理的事项,一般不印发文件。文件、材料、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请示报告类文件不超过3000字,简报不超过1500字。
严格实行“六不准”工作纪律,严肃查处擅离职守、办事拖拉及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实行中午禁酒制度,除特殊情况外,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期间,中午不准饮酒。
会议还传达了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若干意见(草案)》、《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草案)》,对关于贯彻《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关于落实《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进行书面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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