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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海南省城镇化的建议

移动版    时间:2015-09-28 14:13

    党的十八大把推进城镇化作为解决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构性问题的一个重大举措,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求我们准确把握城镇化规律,确立科学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行动框架。因此,提高海南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劳动力,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海南是一个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地区,与其他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海南的城镇化水平明显滞后,直接影响到地区工业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
    一、海南城镇化发展的历程
    解放初期,海南城镇化很大程度上是靠农垦带动的。到1960年代末,城镇人口比重由解放初的不足7%上升到15%左右,其中岛外迁入从事热带农业生产的农垦工人,占城镇人口增量的2/3左右;1970-- 1980年十年期间,海南工业经历了快速发展阶段,城镇人口10年间增长了10多万人。1980年代,改革开放和建省办经济特区效应吸引了众多的境内外投资者和各种各样的人才,出现了“十万人才下海南”的壮观场面,海南的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均有长足的进步,至1989年底,全省城镇人口突破了100万。1990年代,尤其是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海南房地产业掀起了开发热潮,使得城市暂住人口急剧膨胀,到1999年底,全省城镇人口突破200万。
    新世纪以来,海南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平稳快速增长时期,城镇化发展也步入持续加速时期。2009年“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海南的城镇化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据公布的“六普”数据后, 2010年海南省城镇人口为430.89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9.69%,2011年海南城镇化人口达到了43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0.5%,2012年城镇化率为52.6%。
    海南由于长期以来工业化水平较低,工业就业人口比例低,产业吸引劳动力的能力偏弱,在提供城市就业机会、生活品质、服务保障、拉动非农劳动人口等方面,城镇的吸引力有限。从事旅游服务业的主要是外来人口,本地居民从事服务行业的不多,加上海南热带高效农业的产业和土地优势,农民农业收入相对进城务工收入来说并不太低,进城务工的积极性不高。海南的乡村在城镇化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旅游带动就地城镇化为主。海南农垦系统在海南城镇化进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2004年海南城镇人口统计口径调整中,将农垦场部人口纳入城镇人口后,全省城镇人口比例上升了5个百分点。最后,由于海南大力发展旅游房地产,大量岛外置业人士构成了海南城镇的第四个主体。
    二、海南城镇化水平的主要现状
    城镇化水平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城镇化的测算,就是要对城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进行识别。对比海南城镇化水平和其它一些社会和经济发展指标,海南人口城镇化呈现如下主要特点:
    (一)人口城镇化进程加快,但总体水平偏低,中心城市的核心作用比较显著。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海南省2010年城镇人口为430.89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9.69%,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提升了9.58个百分点,比全国略高出0.01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位居第12位。但与上海(89.30%)、北京(85.96%)、天津(79.55%)、广东(66.18%)相比,海南城镇化水平明显偏低(见表1)。海南省2012年城镇化率虽为52.6%,但是按照城镇户籍人口为计算标准,扣除农垦因素,实际的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2%(我国2012年城镇化率达到52.6%,然而质量不高,真正“人的城镇化”只有34%左右)。
   
    表1: 海南省各市县城镇化水平比较
    单位:%
    地区 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2010年 2000年 1990年
    总计 49.81 40.11 24.05
    海口市 74.17 68.22 50.35
    三亚市 66.21 63.38 100.00
    五指山市 50.38 54.08 55.78
    文昌市 46.80 34.43 13.12
    琼海市 40.25 37.54 10.05
    万宁市 40.70 26.90 10.52
    定安县 37.91 30.11 12.91
    屯昌县 39.00 28.53 14.12
    澄迈县 40.51 26.25 12.56
    临高县 36.59 19.59 14.59
    儋州市 44.95 44.54 17.85
    东方市 37.82 36.14 12.75
    乐东县 28.90 23.19 10.09
    琼中县 29.76 23.16 11.54
    保亭县 32.05 21.98 11.12
    陵水县 36.88 20.95 12.02
    白沙县 25.32 20.12 9.83
    昌江县 47.88 45.41 14.45
    西南中沙群岛 100.00 100.00 100.00
   
    注:1. 1990年、2000年数据取自海南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编《海南省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2. 数据来源于省统计局。
   
    海南省是陆地小省,海洋大省,现有三个地级市,海口、三亚作为海南的两大中心城市,2010年集中了31.50%的人口,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较大的核心作用,创造的GDP占全省的42.16%、固定资产投资额占49.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63.55%、吸纳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50.38%,中心城市的核心作用比较显著。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海口和三亚城镇化率分别达到74.17%、66.21%,稳居全省前列。可见,打造中心城市是推进人口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在各组团功能建设中更需发挥好中心城市的核心作用。
    (二)海南省城镇化质量差,与经济发展不协调。
    海南省自建省办特区以来,随着人口迁移政策的放宽,其城镇化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与南方几个省份相比,海南省城镇化水平仅仅次于广东与福建。以2005年统计结果显示,海南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5.20%,高出全国的平均水平42.99%。但这与海南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状况产生了直接矛盾,海南虽然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与其他的内陆省份相比,经济实力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2012年海南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为2855.3亿元,除西藏、青海、宁夏以外,低于其它省份和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2374元,按当年年平均汇率折算为5147美元,与国内其它省份和地区相比,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在产业结构方面也不合理,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24.9%、28.2%、46.9%,与其它省份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第二产业发展明显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海南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使城乡经济良性循环受阻,严重制约海南省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进程。海南城镇化水平层次低对海南省的工业化进程、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战略支撑点的建设都产生了较大的制约作用,阻碍了海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城镇化水平相对高于工业化水平。
    工业化和城镇化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推进和联动发展的过程。工业化意味着各种生产要素资源在空间上的高度聚集,客观上要求作为空间载体的城镇发展与此要相适应。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城镇化良性发展必须要依赖于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从而引发农村人口的迁移。从第六次人口普查可以看出,海南的城镇化水平较高,海南是发展十几年的年轻省份,工业基础薄弱,从1990年到2012年,第二产业比重从19.72%提高到28.2%,仅增加了8.48个百分点。目前海南的工业化程度来看,在全国排名居后(仅高于西藏、青海),说明海南的工业化水平与全国的平均水平存在一个明显的落差。
    工业化滞后、产业链较短影响了工业对城镇人口的吸纳。2010年,海口市国内生产总值为617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为99亿元,仅占GDP的16.0%。按照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在城镇化发展的中前期,城镇化主要由工业化来推动,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为正相关关系。城镇化与工业化的正常比例一般为1.4-2.5,小于1.4为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大于2.5为城市化大于工业化。2010年海口市城镇化率为74.2%,处于城镇化发展的中期,与工业化之比达到4.6,远超出正常范围,工业化相当滞后。此外,由于海南省地处祖国边陲,与其他省、市工业带在人力及工业产业资源上难以优化配置,形成互动。因此,尽管海口市周边已有金盘工业区、药谷、狮子岭工业园及老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形成汽车工业、医药、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发展基地,但工业园区均处在起步发展阶段,园区规模小,企业少,企业大都各自为战,从原料采集到产品生产整个过程全部是一手包办。企业之间既没有形成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也鲜有相互竞争的局面。产业链较短影响工业企业进一步扩大发展,并大大减弱了企业对就业人员尤其是外省人才的吸附力。2010年,海口市工业就业人口仅占所有城镇就业人口的11%。
    (四)城镇规模小,集聚能力较弱,区域人口城镇化进程不均衡。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10年,海南省18个市县中,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仅海口1个;人口在50-100万人的中等城市有4个(即儋州、三亚、万宁、文昌);人口在50万以下的小城市(镇)有13个。不难看出,海南省不仅城市总数少,而且大城市缺位、中等城市偏少,规模等级不完整,结构体系不合理。据专家测算,如果要使小城镇的综合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其人口合理规模应在10万人左右。但全省现有的204个行政乡镇中,总人口在8万人以上的乡镇仅12个,占5.88%(见表2)。由于城镇规模过小,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差,城镇发展的集聚能力明显偏弱。
   
   
   
   
   
   
   
    表2: 海南省各市县2010年人口普查镇级以上地理区域
    地 区 地级单位 县级单位 乡级单位
    合计 区 市 县 合计 乡镇 虚拟镇 街道办
    总计 2 24 5 6 13 290 204 66 20
    海口市 1 4 4 48 23 7
    三亚市 1 1 1 12 6 4 2
    五指山市 1 1 8 7 1
    文昌市 1 1 20 17 3
    琼海市 1 1 16 12 4
    万宁市 1 1 17 12 5
    定安县 1 1 12 10 3
    屯昌县 1 1 10 8 2
    澄迈县 1 1 14 11 3
    临高县 1 1 12 11 1
    儋州市 1 1 23 17 6
    东方市 1 1 12 10 2
    乐东县 1 1 16 11 5
    琼中县 1 1 15 10 5
    保亭县 1 1 12 9 3
    陵水县 1 1 14 11 3
    白沙县 1 1 14 11 3
    昌江县 1 1 11 8 3
    西南中沙群岛 3 3 3 3
   
    笔者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西南中沙群岛赋予三个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分别是: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在人口普查中,西南中沙群岛每个县级代码下虚拟一个乡镇。
   
    由于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历史条件、自然资源、基础设施、科技实力、政策取向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海南区域人口城镇化进程不均衡。海南北部城镇发展最快,城镇空间分布密(北部四市县的土地面积占全省的23.37%,而人口占38.46%),城镇化率较高,为61.95%;中部城镇发展相对较慢,城镇密度稀(中部四市县的土地面积占全省的21.07%,而人口仅占8.11%),城镇化率较低,为35.13%;南部、西部和东部城镇密度适当,城镇化率居中,分别为46.64%、42.02%、40.49%。从各市县城镇化情况来看,2010年仅海口、三亚、五指山高于全省水平;昌江、文昌、儋州略低于全省水平;白沙、乐东、琼中城镇化率最低,不足30%(见表1)。
    (五)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落后,人口素质提升乏力。
    许多城镇尤其是小城镇对外交通不便,城区道路狭窄,功能混乱;城镇供水紧张,排水设施不完善,下水管道普及率低,大量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垃圾的收集与处理问题较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许多小城镇只不过是由一两条小街、几幢机关楼房,十来间店铺和一些民房构成,街道、房屋破旧,交通设施极差,绿化美化面积甚少,镇容镇貌脏、乱、差随处可见。小镇人口许多是由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来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一般都较差,乡镇企业难于发展起来,经济规模普遍很小,因此,许多小城镇的城镇化水平,只是反映人口的聚集度,是低层次的水平。
    同时,由于缺乏长远规划,往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刚刚兴建的设施就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投资需求和人民生活需要,如道路和房屋建设拥挤、公用设施不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现有城镇对人口的容纳能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难度较大。
    由于农村教育设施投入的效益低,政府对农村正规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入不足,教育设施落后,师资力量欠缺,制约了农村教育的发展、农村人才的培养和人口素质的提高。2010年,海南乡村人口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为10.94%,而城镇人口中这一比例为38.16%,城乡教育的差距,一方面使得农村劳动生产率难以较大提高,另一方面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城镇化进程缓慢。
    三、海南人口城镇化发展趋势
    人口城镇化有利于带动海南省农村各产业的发展,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可以提高海南省农村居民的人均土地占有量,让农民有充足的土地进行耕作,有利于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程度,提高农民自身的劳动技术水平和农业生产率,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这可以增加海南省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
    人口城镇化可以刺激消费需求,拉动海南省经济快速增长。2011年,海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36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44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8%、13.4%。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了18.8%。消费需求拉动海南省经济较快增长,全年GDP增长12%。
    根据省统计局2000-2011年海南城镇人口比重数据,运用灰色预测GM(1,1) 模型,测算出2015年海南省城镇人口比重(即:城镇化率)将达到55.161%,其中预测模型“x(k+1)=2045.204exp(0.02014k)-2004.534”的平均相对误差较小(0.313%),预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同时,考虑到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机遇下海南省经济发展处于不断加速期。
    经济发展对城镇化的促进作用将逐步增强,实际的城镇化率将高于预测值,“十二五”时期城镇化率达到56%的目标预期可以实现。因此,着力搞好经济发展始终是推动城镇化的关键。
    四、推进海南城镇化建设的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李克强总理在多个场合提到城镇化,表示城镇化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要走低碳、节能、生态的新路子,着力提高内在承载力,不能人为造城;管好守住“天下粮仓”,实质就是要把好耕地红线、打牢农业基础、确保粮食安全;城镇化不是“摊大饼”,要靠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东、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推进,要防止城市病,不能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李总理的讲话,为我们指明了发展新型城镇化的道路。
    海南城镇化不能照搬全国模式,不能简单的把农民转移到城镇,海南城镇化要解决“农村离脚上田不离乡、变身份不离农”的问题。《海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简称《规划》) 根据海南的资源禀赋和政策条件确定了海南必须走一条非工业化主导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一)合理规划布局,搞好城镇建设。
    着力推进城镇布局从分散转向适度集中,按照发达地区经验,中心城市主要集中在县城和交通网络的中心区域,这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海南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现有的两个地级市都临海,各自功能有很大差别。根据《海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全省城镇发展战略,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省的发展目标,落实“南北带动、两翼推进、发展周边、扶持中间”的总体部署。要强化海口市的省域中心城市作用,加快三亚市作为国际海滨旅游城市的建设;依托环岛高速公路,积极培育东方、儋州。琼海等省内区域中心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要按照循序渐进、集约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发展协调的城镇体系,以此来推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
    (二)创新促进小城镇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引资兴镇”战略。
    以推进中小城镇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创新小城镇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
    建立支持中小城镇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小城镇各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的投资;镇政府辖区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部分地方税收应主要用于小城镇建设,镇域内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应大部分返还给乡镇;发挥政策性金融在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的作用,拓宽对小城镇建设的支持领域,向环境卫生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贷款;对小城镇建设项目赋予更大的控制权、经营权,积极开展项目融资(BOT、TOT 等);探索发行小城镇建设债券、为小城镇建设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旅游基础设施薄弱是当前小城镇化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此,应按照统筹布局、互联互通的原则,加强小城镇的交通、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旅游小镇开辟自行车专用车道、自行车高速路;着力改善小城镇的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加强风险救助、急救医疗等“处突”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特色旅游小镇的服务功能和接待能力。
    完善小城镇管理体制。对具备一定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的重点镇赋予必要的城市管理权限,依法赋予其发展决策自主权、资源分配权、项目直接报批权、收益分配优先权、行政执法管理权、干部人事调配权、公共服务发展权等方面的权限;对有条件发展为区(县)级的中小城镇,应结合机构编制现状,允许增设行政管理和公益性机构,配备相应编制和经费;县(市)用地指标应向重点小城镇倾斜,解决重点小城镇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对于经济发展快、城镇化程度较高、财政收支规模大的重点小城镇应建立比较完善的一级财政,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以规范各种资金使用。
    (三)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层次。
    如前所述,海南省2012年城镇化率虽为52.6%,但是按照城镇户籍人口为计算标准,扣除农垦因素,实际的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2%,现行的户籍制度使广大农民被排除出城乡居民的福利和权利之外。《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战略实施意见》提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海南应循序渐进,推进以放开为目标的户籍制度改革,1—2年内在中小城镇全面取消户籍制度,建立人口登记制度;3—5年内除核心城市外,其他城市的户籍制度基本放开,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政府规划层面明确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层次,重点解决农民工就医、子女入学,使农民工整体融入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地物权化的制度创新,进一步修改土地管理法,确保农村土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具有完整的权益,赋予农民对农地物权主体地位,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形成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的相关制度安排。
    (四)大力推进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劳动力人口文化素质,增强城镇综合竞争力
    城镇化的内涵,不仅仅是指建造起成群的高楼大厦,修建起宽敞道路和辉煌的灯火,更重要的就是人的文化素质的提高,思想观念的开放。在日益繁荣的农村,在生活水平,生活观念,消费方式上都越来越向城镇靠拢,农民进城日益增多,要使进入城镇的农民“进得来”、“留得住”,文化素质在其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成为城市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筹码。因此,应大力加强“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对目前在校学习的学生应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潜在劳动力的文化素质。继续采取得力措施,狠抓扫盲工作,特别要在青壮年中基本扫除文盲。对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作为成人教育培养的主要目标,对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改革教育结构,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力素质,造就一支适应经济发展的具有专业技术的劳动力后备队伍。在人口素质导向方面,应优先让具有较高文化程度和具有非农产业经验的农民进城,以保证城镇非农产业对劳动力素质上的要求和农业劳动者进城后具有较好的适应性,为劳动力资源通过市场机制达到最优配量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对城镇的综合竞争力也会进一步提高。
    (五)加强环境的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生态城镇和生态省建设
    良好的城镇环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如果城镇化建设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那是得不偿失的,因此,要充分利用和保护好海南优良的生态环境,全方位提升城镇环境品位,全面建设生态城镇和生态省;首先要提高产业的集聚能力,以工业园区开发建设为主,对原有的工业“不符合环保标准造成城镇污染的,一律实行关、停、并、转制度,对新上工业项目分必保证符合国际先进的环保标准”坚决杜绝只顾眼前利益,不顾环境倾向,杜绝所有工业污染。其次,加强废气、废水、废渣和违章建筑物的治理,积极营造海边、路边、城边防护林体系,治理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大力宣传“爱我家园、美我城镇“活动,发动城镇居民积极参与到绿化美化环境活动之中,不断地扩大城镇绿化覆盖面积,同时,还要不断提升绿化的品味和档次,做到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第三,政府应加大投入资金在各方面扶持与绿色相关产业的发展,如“绿色食品、放心食品”,做大做强城镇的园林产业,发展城镇生态产业和环保产业。
    (六)更强调“镇化”而非“城化”,充分利用海南丰富的资源,大力发展小城镇产业。
    加快海南小城镇建设,不仅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点任务,更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突出海南新型城镇化特色,提升土地、环境等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扩大岛内外消费和投资需求的重要途径。海南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通过产业带动发展,让农民就近就业,以产业带动城镇化发展。也就是说,推行城镇化的过程中,将更强调“镇化”而非“城化”。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城镇化能使部分仍然从事农业的人口继续住在农耕地点。促进并加速中小城镇的增长是城镇化成功的关键。
    1.大力发展小城镇产业,形成“一镇一品”的突出特色。
    立足小城镇的资源特色和产业基础,分类发展小城镇,形成“一镇一品”、“一镇一业”的差异化、互补式发展格局。
    (1)旅游主导型城镇。深度挖掘小城镇的旅游、文化、生态资源,重点发展特色景区依托型、历史文化型、休闲娱乐型、生态人居型、综合旅游服务型等旅游风情小镇。例如,海口演丰镇、定安龙门镇、三亚海棠湾镇、乐东尖峰镇等。类似这样的以旅游带动农业发展的项目遍布海岛,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旅游产业带动农村城镇化发展。
    (2)农业主导型城镇。在耕地有保障,农业有基础的城镇,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快农产品流通和深加工业发展,推进农业走向产业化、市场化、标准化、品牌化。如,长坡镇、东山镇、红旗镇、蓬莱镇等。又如澄迈的“侯臣咖啡风情小镇”的模式,就是通过现代农业生产带动休闲旅游业发展,形成独具海南风情特色的旅游休闲项目,市民和游客可通过热带咖啡体验海南的热带风情。
    (3)商贸主导型城镇。在区位优势明显,交通设施比较好的城镇,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通过推动农产品流通、工业配套产品流通、日用商品流通带动城镇化的发展。例如,海口大致坡镇。
    (4)工业带动型城镇。利用土地优势承接主城区产业转移和产业延伸,以工业园区为平台,实现以工补农、以工兴镇的发展目标。例如,老城镇、龙塘镇、新龙镇等。
    (5)海洋渔业主导型城镇。以渔港为依托,在具有良好海洋渔业资源、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的小城镇,重点发展海洋渔业,突出渔业小镇的独特风貌。例如,潭门镇、调楼镇、新盈镇、昌化镇等。进而统筹推进“四方五港”、渔港和专业化码头建设,推进港口、产业和城镇联动发展。
    2. 以生态环境为依托,打造田园城镇。
    随着人们对优良生态环境、休闲度假、乡村生活等需求的不断增强,国内很多地区提出了“田园城市”、“田园城镇”、“田园社区”的发展目标。从现实基础看,海南最有条件打造“田园城镇”,从而形成海南新型城镇化的突出特色。为此,海南应加快编制田园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以生态环境为依托,建立三次产业互动发展机制;研究制定实施城乡生态环境同治政策,把农村环保纳入城市环保规划;加强小城镇生态环境投入,下大力气解决农村养殖污染问题,从严查处毁林开荒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积极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建议近期可在琼海、白沙等生态基础较好的地区探索“田园城镇”建设试点。
    3. 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化改造。
    城乡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对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都具有重要意义。从海南省现实情况看,农村社区建设较为滞后。为此,应把加快农村的社区化改造,建立城乡一体的社区管理体制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1)编制海南省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因地制宜采取“一村一社区”、“多村一社区”、“一村多社区”等模式,推进农村社区化改造。
    (2)强化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鼓励设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的社会机制和市场机制;整合城乡社区公共资源,除警务室、卫生服务站以外,“条条”在社区设立的其他站(室),原则上全部纳入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建立以专业工作者、志愿者和市场化人才“三位一体”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农村社区的服务工作水平。
    (3)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注重城乡制度衔接,将新改造的农村社区纳入城镇社区管理范围;按照统一的标准配置城乡社区财政经费、机构设置、工作人员、服务设施;探索建立城镇社区与农村社区结对建设、互相交流的体制机制,力争到2018 年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管理服务体制。
    (4)创新城乡社区自治制度。建立村(社区)党支部为领导机构,村民议事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为议事机构,村委会(居民代表常务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社区)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新型基层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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