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海口:墙体有危险,路过须谨慎?

移动版    时间:2015-10-06 02:18

  南海网特约评论员:仗剑天涯

  2010年7月30日13时30分,海口市海府一横路华宇大厦14楼的墙体水泥砖突然脱落,将楼下的两辆轿车砸坏,并造成车内一人当场死亡。官司打了两年,结果判楼上的每家住户都有连带责任。原以为海口大楼往下掉水泥块只是个案,现在才知道,海口市街道往下掉水泥块原来是普遍现象。宜居海口,危险随时都在。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政府2008年进行街道立面改造工程,但自去年开始,就有水泥板往下掉,如果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对此,美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称,2008年搞得的立面改造只是临时性的建筑。“工程是经过验收的,只是当时施工队保修期只有3年。”美兰区住建局吴局长表示,2008年进行的街道立面改造工程,时间比较紧凑,,且外墙使用的材料也不能耐那么久,达到期限后要及时进行处理。

  当初,有人对买房只有70年产权,还表示这个时间段太短,现在看了美兰区住建局的答复,觉得这70年的时间还是太长了。如果以3年为期,那我们一辈子要维修23多次。如果我们每次都自己掏钱维修,那一辈子挣的钱还不够房子维修费的。国兴大道的住户不仅不应该抱怨美兰区住建局做出了豆腐渣工程,而应该敲锣打鼓送感谢信,一是感谢他们能用公款维修,不用自己掏钱;二是脱落的水泥没砸死人,住户没有连带责任;三是保修期超过1年才坏,这应该追加为优质工程的。

  美兰区住建局的吴局长说“外墙使用的材料也不能耐那么久”,吴局长没有透露他们使用的是什么墙面?但在吴局长眼里,3年不坏的墙面就是合格的,超过3年才往下掉水泥块的墙面就是耐久的。吴局长还说“达到期限后要及时进行处理”。那么,每3年一次的海口街道立面改造,或让住建局变得很忙了。好在这忙不会白忙,其中的奥妙谁都懂的。

  鉴于海口市2008年的立面改造已经过期,而且2010年已经砸死过人,出于对宜居城市市民和游客安全的考虑,海口市应该及时通过媒体发布预警消息,禁止市民和汽车在超过3年保修期的楼下停留。为了敦促按时维修墙面,今后海口的大楼应该像运输危险品的槽车一样,在墙面标注下次维修日期。为了免责,最好能像海口市众多的停车场一样,在每一栋大楼前醒目处贴上告示:墙体只管三年,路过自担风险。

  值得庆幸的是,美兰区住建局不差钱,他们已经排查出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立面改造建筑有20多处,去年已对其中几栋楼房进行了重新改造,目前他们已向政府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就会对这些建筑进行重新改造。不知吴局长们这回干活的是不是上次的那个施工队?这个施工队使用的是不是和上次一样的材料?如果是的,建议在楼下竖立3年为期的倒计时牌,以免超过期限,有水泥块掉下砸死路人。

  千金之躯,不坐垂堂,有关部门还应该劝导市民和游客,上街有风险,没事别上街。上街被水泥块砸死自个倒霉也就罢了,给住建局添麻烦,影响了海口市的形象,那就太不应该了!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191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