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拨款107万元落实村级离任干部生活补贴(琼海要闻)海南省琼
市政府拨款107万元
落实村级离任干部生活补贴
在2007年第五届村级组织换届中,我市203个村(居)中有208名村干部离任。为了切实解决离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励在职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市委市政府拨款107万元,全部解决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贴,这些补贴款已于2007年底全部发至离任村干部手中。
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贴,我市采取了灵活的办法加以兑现:
一、按照核定在编村干部,明确补贴对象的范围。对补贴的离任村干部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换届结束后,核定在编的现职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干部,在下一届村级组织换届中落选离任的,或届中调整离任的干部,按标准进行补贴。至于在届中辞职、被罢免或因违法违纪被除名的村干部原则上不做补贴。在2007年换届中落选离任的208名村干部全部符合补贴条件。
二、按照不同任职期限,实行一次性生活补贴。村(社区)干部离任时,按照职务和任职时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由职务补贴和任职时间(未领取离任生活补贴的可累计任职时间;领取离任生活补贴后再任职的不累计任职时间)补贴两部分组成,任职时间补贴最高不超过30年(含30年),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
三、按照不同岗位职务和任职时间,确定补贴金额。落选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贴由职务补贴和任职时间补贴两部分组成。
1、村(社区)干部按职务补贴标准为:离任时,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的(书记兼主任的按一个职务补贴),每人补贴2000元;副书记、副主任职务的,每人补贴1500元;村(社区)其他干部,每人补贴1000元。
2、村干部任职时间在10年以下(含10年)的,每任职满一年补贴200元;任职时间在11—20年(含20年)的,每任职满一年补贴250元;任职时间在21年以上的,每任职满一年补贴300元。
落选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金额=任职补贴标准×应补贴任职年限+职务补贴
在全市208名离任村干部中,补贴金额最高的有11000元,共14人,这14人长期在农村担任村级组织负责人,都有31年以上的任职时间,其中任职时间最长的是龙江镇蓝山村李昭芹同志,连续任职了46年。
市委对在换届离任的村干部很关心,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一结束,市委组织部就在全市范围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具体情况,详细登记离任村干部的名单、数量、历任职务和任职时间,形成文字材料以及预算,向市委请示,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以及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全额核拨。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村级组织换届中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贴,切实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确保了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利于在换届选举中进行合理的新老交替,让一大批年轻有为的农村能人走上领导岗位,进一步增强村“两委”班子的活力。(严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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