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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讲座 江必新主讲 符宣朝

移动版    时间:2015-11-01 06:09

    本报讯 (记者 谢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为了帮助我市领导干部较好地掌握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精髓,提高全市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执政水平,8月11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在市委礼堂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讲座。

    讲座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授课,市委书记符宣朝主持。中央综治委、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我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法检“两长”出席聆听讲座。

    江必新以《关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问题》为题,从中央提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的重大意义、治理与管理的区别、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如何实现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型四个方面深入浅出进行解读。江必新指出,中央提出治理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新的深刻认识,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根本标志,是治国理政思想的重大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学说国家的重大贡献。围绕这些重大意义,江必新重点解读了进行从管理向治理转型的必要性,充分运用事例,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国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论述了我党探索国家治理体系的转型过程。强调了中央提出治国理政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是顺应世界普遍治国变革的趋势,是符合人民对善政善待的期盼。

    江必新强调,实现管理向治理的转型,要做到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根基,着力解决好传统和现代,继承和创新的问题。要理性地处理好治理管理和治理现代化的关系、协调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高度重视信息化等方面的关系,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水平。

    市直机关单位副科级干部、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中央、省属驻市单位负责人,市法院法官一同聆听专题讲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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