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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宣传落实《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移动版    时间:2015-11-11 14:41

琼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宣传落实《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农场、市直机关各单位: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下筒称:《办法》)是海南省第一部约束政府机关事务管理行为的行政法规,对机关资金使用、资产配置、办公用房调配、机关用地、公务用车配置使用、公务接待等进行统一和全面规范,构建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长效机制,20144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办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 临平新世界轮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宣传学习《办法》,在全市机关中形成机关事务管理法规化意识,规范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具体行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廉政型机关、效能型机关。

二、成立机构

成立琼海市宣传落实《办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各单位开展《办法》宣传学习与实施工作。组长由政府办副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吴兆润担任,成员为:监察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推动我市《办法》宣传学习与实施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要强化学习。开展全市性学习贯彻《办法》。一是宣传落实工作小组成员会议学习,研究并部署我市开展《办法》宣传有关工作;二是各部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作为治理“四风”问题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三是组织专题讲座,宣讲《办法》;四是各机关单位组织注意平时宣传学习。

(二)要明确责任。宣传学习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策划,组织宣传材料。财政部门加大经费规范管理,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宣传部门利用版面进行宣传,及时报道动态,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借助媒体优势将宣传引向深入。

(三)要形式多样。《办法》是我省第一部机关事务管理行政法规,要利用多种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面。一是多种形式会议宣传;二是深入学习领会《办法》原文;三是市政府网站宣传;四是利用市广播电电视台、市新闻中心等宣传媒体;五是悬挂横额、张贴标语,印发有关材料;六是组织专题讲座;七是开展研讨活动。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特点,选择适合的形式组织学习和交流,纳入日常化的学习内容。通过广泛深入、常抓不懈的学习和宣传,明确《办法》的法律定位,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明确《办法》的重大意义,为贯彻实施《办法》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

(四)要推动落实。

1、修改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我市已出台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按照中办、国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最新规定,对实施细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管住、管好、用好公务车,有效地遏制了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抓好办公用房清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通知,加快机关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和腾退工作。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3、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要组织对支出单位201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绩效进行考评,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发挥财政经费的最大利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4、推进市本级预算公开。各单位要在430日前,将2014年本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并在10月底前,将2013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决算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5、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办法,推进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产品和技术,降低能源资源消耗。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强化监管

为确保《办法》执行中不折扣不走样,由市监察局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办法》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琼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3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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