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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中国需要“钉子户”的坚持

移动版    时间:2015-11-13 02:06

近10几年来,征地拆迁一直是舆论的焦点问题。层出不穷的“钉子户”,有他们的不是之处,但政府更应该从缺乏人本精神、忽视个人利益的不合理补偿政策找原由;而一切为公、政府就是法的强拆强征行为,是屡屡发生的死伤事件的主要原因。这些由征地拆迁带来的一系列棘手的社会问题,不尽快研究解决,最终会影响稳定和发展的大局。

我认为,大多数“钉子户”是有理的。城中村的很多宅基地是私有的,房子更是私有财产,如果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就算这块地关系到国家制造“三弹二星”的基地建设,个人不同意,都不能强迫拆迁征用。城市规划有法的味道,大家都得服从城市规划,这似乎有一点道理。但财产权是公民两大基本民事权利之一,城市规划不应该大过这一受神圣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而征用承包地,是对生存权的侵犯。生存权和财产权,都能够随意剥夺,我们生活在这样的国度里,还能算作人吗?我的看法是,只要不违法,个人完全可以向政府和国家漫天要价,给不起这个价,你就没有资格征用人家的房产和土地。这才称得上法制国家。

但是,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当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要做出牺牲。战争年代,作这样的强调是有必要的,有战事发生时, 克拉克博彩公司官方地址,我们会理解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国家利益的事情。但在和平的国度里,国家、集体的利益与个人的利益发生的冲突,有什么是不可以调和的?非得你死我活,搞出自焚、车轮压人这样的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在征地拆迁中,很多地方政府认为,为了公事,个人要服从政府、服从“大局”,这是他们无视法律,践踏法律,强拆强征,损害他人利益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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